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 书名:待君长发及腰 作者:荷叶说起 文案: 男主是个超级大美人,他惯于风月,懂得用美色去获取他想要的东西,冷酷的心肠善于逢迎,懂得算计人心,却不想遇到了一个单蠢的她! 女主是个天真的大学生一场车祸让她穿越来了异世,这里是个奇怪的女尊时空,让她被迫莫名其妙的适应这里,很想回去,但她遇到了一个人。 妖孽风情男主vs傻瓜式的女主 快过来围观啊,求支持,有糖发! 内容标签:布衣生活 情有独钟 穿越时空 因缘邂逅 搜索关键字:主角:林晓晓,秦欢 ┃ 配角:马明明,静书 ┃ 其它:美人,女尊,爱情,布衣生活 ==================   ☆、白露   白露秋分夜,一夜凉一夜。   马山村是一个离京城百里外的小乡村,村里村外种了大量的桃树,每到春分时节一些迫不及待的桃花树就已经忍不住伸出嫩嫩的枝丫露出一辆抹深浅的桃红来庆祝春天。林晓晓也是在一个这样子的乍暖还寒的季节来到这里,准确的来说——穿越到这个莫名其妙从没有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时空。   “晓晓,你累不累啊?要不要坐下来休息下?”’说话的是一个年华见老,但依然有着可以让村里的大娘们垂涎的动人风姿的男子。林晓晓抬头看了看天空正一望无际的晚霞,心想今天就算了,便回道:“爹爹,今天天气还不错,应该摘了七八匡,我们先放家里,明天就拿去卖”。男子看了看还有几亩林的桃子,便对女儿说:“我们都忙活一夏了,现在虽然各个都赶着赶紧摘下桃子好到京城早上市买个好价钱,但你已经忙活了好几天了,快下来陪爹爹回去吃饭”,林晓晓应来一声“好的”便慢慢的从木梯上下来。两个人沿着树林里小径和村里袅袅的炊烟漫步而行。   回到家里吃了个葱炒鸡蛋和拔桃丝送饭,其中拔桃丝是她来到这里以来最爱吃的甜食,每每这个身体上的爹爹总会弄给她吃又不肯让她吃多。刚来这里她一直都是沉默寡言的,什么会做的不会做的都统统做错,直到无意间看到这个男人在房间里偷偷落泪,那种担心的神态让她想起了自己的母亲,刚考上大学那会只忙着高兴却没有发现妈妈为上万元的学费担忧。只能把所有的不甘隐藏起来,不想再要爱的人为自己担心。。   突突突,传来一阵敲门声,“晓晓你在吗,快出来看看啊,马家村和金河村的打起来了,好像很激烈的样子”马明明在门外拍门既担忧又兴奋的说。林晓晓喝完粥看看窗口还没到中午就已经颇热的天气,决定武装自己,帽子,口罩,粗大的防晒服,听到这话想了想便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去年在马家村和金河村的交界处不知是谁发现这里有铜矿,马家村为了守住这个来之不易的可能会让全村人发财的宝地,村长带了二十来个壮丁搭起简易帐篷就边住边挖了起来,金河村长一看心想有什么好挖的,便琢磨着也派村里的人在另一半动工。这两村的恩怨史已有上百年,互不通婚。而马山村和马家村原本是一趟大村的,但后来因为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就划分了,而马山村还有不少是跟马家村是有同宗关系的。   林晓晓打开门打趣说:“马明明你那么闲吗,你家好像有十几亩的桃树要弄”,她接口道:“晓晓你是知道我的,我家里怎么可能让我这么累去干这些,他们只想我读书,考个秀才举人的最好了,今天刚刚出门看到有不少人都拿着铁锹出来,好可怕哦”,马明明娇弱的说。上个月不是才打完吗,林晓晓接着问:“那官府里的人怎么说?”,“还会怎么说,他们就派人在那里看着,打的太激烈或者死人来才出面阻止,各挖各的不是挺好的吗,何必要你死我活,依我看先挖出来卖了再平均分钱最好不过”。的确也是这样最好,林晓晓点了点头赞许道:“其实大家恐怕都知道这个理,只是谁都不肯拉下面先低头。   “我们村里的人其实也很想去争矿的,你还记得马大先吗?”说完别有所思的看了林晓晓一眼,好像想从中挖出点什么,林晓晓有点尴尬的想转移话题,这好像是个隔壁村也知道的三角恋故事,主人公正好是这个身体本人的她和青梅竹马陈静书,听说故事是这样的,两个个人从小一起玩到七八岁后,马大先家搬了过来,于是大家一起玩,静书是村里男孩子中长得最漂亮最温柔的,马大先一眼就看上了他,于是为了表达她的爱意就狠狠的欺负他,而静书总会躲到晓晓的背后不理她,时间一久,就被惦记上了,有一天在河里玩耍捉了不少鱼准备起火烤的时候,林晓晓要上岸发现她的衣服不见了,问了莹莹,大宝就跟马大先扭打了起来,仇就此结下,一直到现在。   林晓晓接话道:“怎么了她”,马明明抱打不平的说:“春姨最近跑远趟拉了不少据说很好的木材打算拿到京城那里卖,被做成家具的话卖给那些达官贵人能赚好多银子呢,而且马大先家好像请媒人向陈家说亲了,哎啊,你怎么不着急啊”瞪了一眼林晓晓。回想起第一次看到那个眉清目秀漂亮的男孩是她开始适应这里的生活的时候,那时他穿着翠柳色的衫裙,提着一篮红鸡蛋和自己做的小点心来到桃林,她正忙着除草,他开口便说:“阿晓,你还好吗,额头还疼不疼?听到你出事我快担心死了”,泫然欲泣的神情让林晓晓愣了愣,完全不知道他是这个身体的谁,只好含含糊糊的回答我没事,他听着更难过了答道:“那你怎么不来看我,是不是以为我……”哽咽着便说不下去了。林晓晓抬头凝视他的脸像桃花上的雨水那般忍不住想安慰他。   她是怎么来到这具身体的呢,好像原主人跟陈静书表白后被马大先知道了,跑去质问陈静书是不是答应了她,是不是喜欢她?他点了点头说:“我只喜欢阿晓,你就放过我吧”,马大先急了说:“我不管,我只喜欢你,只想和你在一起,连一个机会都不给我吗,对我就那么不公平”,“你不知阿晓的好”静书幸福的说:“九岁那年我和阿晓偷偷去别人家竹林里挖竹笋,挖好之后正打算回去,不知从哪里跑出来一只好凶的大恶犬就猛地向我跑过来,我动都不敢动,只能站在那里,她扯不动我就拿根竹棍胡乱挥舞不让那狼狗近身,还叫我快跑,从那个时候起,我就只想跟阿晓好”。“林晓晓这个女人能为你做的我也可以”说完马大先气冲冲的走了。   自然是找某人算账。“说吧,要怎样你才肯放过静书,要多少银子?”马大先挑了个四处无人旷野地,仗着自己比林晓晓高大不少的身形耀武扬威的说道。“你别做白日梦了,静书是不会喜欢你的,”说完眼睛都不撇一下酷酷的转身就走。于是一个左勾拳打过来,马大先憋了一天的气被彻底激怒了,下手有狠又急,而林晓晓凭着身体灵活轻巧躲过去了,也恨她平常一直纠缠着静书毫不客气的飞腿还击。在彼此气喘吁吁都挂了彩的脸上,两人依旧不松手,眼神凶狠的手互掐着,这时在两个人的移动中林晓晓刚好踩到了了一块石头,腿一滑,顺着缓慢的山坡就翻滚了下来,额头撞伤,吓得马大先感觉抱起她去找村里的大夫马香姨,在昏迷了一天一夜后,穿越而来的同名冒牌林晓晓睁眼看到的是一个眼睛红肿,神色憔悴的男人在不停的喊她“晓晓,我的女儿”。自此以后,马大先再没找过林晓晓的麻烦,据说她爹回去把她给藤条焖猪肉了一顿,然后又带了几只鸡鸭过来道歉,说他们家明明不懂事,请您见谅,这些给孩子补补身体,都是可怜天下父母心的!   和马明明胡乱的聊了一番村里村外的趣事,就告别了。   今天是秋分白露日,可是白天依旧是带着夏的炎热阳光炙烤大地,周围的世界显得一片宁静,这里距离京城不远可是又恰到好处的隔开了京城繁华喧嚣的气息,巍峨的山脚下,质朴的村民各自日落而息日出而作,热闹的婚丧嫁娶着。林晓晓想除开那些烦恼事,按现代的观念来看,这里颇适合旅游观光常住是名副其实的桃花源,又有什么不开心的的,如果现代的自己已经死了的话,能够有机会再活一次岂不好?可是心底有小小的贪婪的声音说道,失去了一切,家人朋友同学和那个人的可能,孤身一人在完全陌生的古代,想要幸福又怎么可能呢?! 作者有话要说:  请支持,请关注,蠢作者会一直更新的!   ☆、静书   硕大的蜜桃已经陆陆续续摘完了,很快就可以好好休息一阵了,林晓晓汗流浃背的正把一筐筐的蜜桃拉上板车,接了跟青叔家的老牛,打算拉到陈街集市专门收购蜜桃处那里卖,经过跟老板的成品鉴定和讨价还价,还算买了一个不错的价钱。回到家里简单的跟爹爹说了一下,就准备打水去沐浴。   “晓晓啊,你觉得静书怎么样,你要是喜欢,赶在马家之前,爹爹帮你找媒人去提亲,这么好的一个孩子”林父担心的说道。这孩子这几天以前不是挺喜欢静书的吗,还跟我说谁都不要,怎么现在一副漠不关心的样子。   “爹爹,我没事,经过那一次之后我就想通了,静书其实跟大先姐挺配的,嫁过去的话条件更好一点也会少吃一点苦”,林父嗔怪的看了林晓晓一眼,说:“你这孩子,只要静书喜欢你就算过得苦一点,男儿家的心里也是情愿的,别的不去考虑,晓晓只要你喜欢不管多大的聘礼爹也不在乎”。   林晓晓感动的说:“我现在有爹陪在我身边,那里着急娶夫,等过两年后再娶个夫郎生个孩子给爹爹带”,其实她才刚穿越这个世界一年多,而这具身体也才十八岁,再这里就已经是娶夫生子的年纪了,最晚必须二十而婚否则官府就会给你配婚。   “傻孩子”,林父落泪喜极道,“只要你好,爹爹什么都好。”林晓晓突然一把凑过去抱住林父,忽然不知该用什么语言表达心里汹涌而来的感情,更多的是心疼,她这个借来的爹要是知道,他的女儿不是她这个呢,不敢想下去,一个单身的父亲拉扯着女儿长大是多么辛苦的事。而这具身体的娘因为生病在在她七岁那年离世了。本来现在的社会风气是允许鳏夫改嫁的,但为了她跟过去不受苦硬是独立门户,一人支撑。想到这些林晓晓就想起了自己的妈妈,也是那样,在那个时代敢于跟出轨的父亲离婚,一个人抚养她。   此时,在门外的静书提着篮子悄悄的回去了,期待而来,落寞而归。   第二天早上约好来马明明一起去河里钓鱼捉蟹,虽然河蟹不够湖蟹鲜美还个小,但也聊胜于无。在柳树旁坐下,马明明用手肘撞了撞林晓晓说:“哎,姐妹,你知道静书家已经答应马大先那边的提亲了吗,听说一开始静书死活不肯的要闹绝食,后来不知怎的,昨天答应了,把马大先高兴的好像已经开始准备婚礼了,这么漂亮的一朵鲜花就这样被马给啃了,真是可惜,以前你挺喜欢他的啊,”   林晓晓低了低头,默然片刻,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自那次后再见到静书就好像见到了多年以来的老朋友,以前的那些喜欢的感觉不知怎么就没了,或许之前的我是很喜欢的”,尾句的话声很安静好像微风一拂就会散去。马明明坏笑的转过头来,了然的说道:“原来晓晓你也是个花心的主啊,”啧啧了两声,又说道:“可惜我没那个艳福,怎么没有个漂亮的小美人喜欢我呢,好像京城有好多美人哦,哪天我们姐俩去见识下”。   一灯如豆,纺织娘在窗外唱个不停,露水降下,夜色深深。   有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梦里又回到了过去。林晓晓住在村头,他家住在村尾,每次她来看他都会摘些花儿给他,有时候是深红的月季,有时候是金黄的油菜花,有时候是路边普普通通的狗尾巴草,那时他不肯轻易来见她的,总要让她等一会,然后细细的对着菱花铜镜梳妆弄髻。   有一次她看到自己和马大先一起玩,转过头好像没看见一样就走了。他心里急急的想去找她,可又觉得有点骄傲的虚荣心,不想先低下头去,结果晓晓好几天都不曾出现过,那几天里,他魂不守舍,做什么都没有精神,连纺布也纺错,本来想给她做件衣服的。他慌了去她家找她,结果林叔说她这几天起早晚回的都在田里,咬了咬牙,大着胆跑去跟他说:“晓晓,不要不理我,以后……以后我不跟她……什么了,我……我心里只有谁……你知道的,”别别扭扭,委委屈屈的说道,可她居然还不理他,坏人,都是快人,人家都已经道歉来,她还只装作不理。正扭头走开,她居然快走两步,把脸一贴,就那么巴巴的亲过来,待要扭头拒绝,她恶狠狠的说:“你要躲的话以后就不理你了,谁叫你……‘嗯嗯’”一边说着舌头还伸过来纠缠着。   本来抗拒的不知怎么就软了身子,脸也好热,偷偷的睁开眼看她,只见她一脸沉醉的样子,就任由她去了,可她居然还把手伸进衣裳里去,慌乱的挣脱开她的怀抱,眼睛不敢看她,明明是她做了坏事,还得意洋洋的说:“谁让你理她了,以后只能我亲你,如果她敢来碰你的话,就来跟我说”。他软软的应来一声“嗯”,那是他第一次感到那么慌乱无措又幸福甜蜜,心里就像装了一个花园,有成千上万的蝴蝶飞过。   从那以后他就再也没理老是爱欺负他,捉弄他的马大先。后来她跑来质问自己是不是喜欢林晓晓,又跟她打了一架,听到晓晓受了伤,第一时间想跑过去看,可爹爹不给,说一个未出阁的男子怎可随随便便的夜晚就跑去人家家里看,一整晚都没睡觉终于等来了她安好的消息,本以为可以放下心了。   那天鱼塘里的荷花开的很鲜艳,而她脸上的笑容却很苍白。   晓晓,你怎么啦,很想问一句,但看到她冷淡的躲避的神情,忽然觉得,这一定不是他的晓晓了。什么话都无法说出口,看她支支吾吾的,话语不清的说一句答一句,难道伤到了脑子,就会变成另一个人?   有时偶尔会遇到,给爹爹下田送饭的时候,可她看见了只是轻轻走过,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吗?明明我就在你身旁啊,为什么对我视而不见,用那种陌生的眼光看我,难道我已经消失在你的世界里了吗?   不甘心,不情愿,无论怎样都要去找你说清楚,然而那天还没敲门就已经听到了她的答案,还能说什么,还有什么好说的,是她不喜欢自己了,也不要他了。   十月,农活已完,是村里老人小孩,壮妇农丁最轻松的时候,官府的徭役要到十一月才派下来,这时村里最忙的便是嫁娶了。男子到女家,为之嫁;女方得到男子嫁妆,为之娶。   九月定亲下聘礼,十月制嫁衣便可迎娶,乡下并无京城大户人家里的嫁娶有那么多的繁文缛节,只要议好亲,双方亲朋好友都得空就可以举行婚礼了。   那天的阳光想金子般澄澈,天空的大雁一字型或人形的飞过,好像祝福的宾客。马山村里的人都很高兴,她们村最美的男子要出嫁了,大红花轿经过之处,每个人的脸上都喜气洋洋的目送着花桥去往马家村,还有一群小孩叽叽喳喳吵着闹着要看新郎,直到撒下一把把糖果才肯罢休。   吉日,吉时,陈静书嫁给了马大先。   ☆、出走   马家村长的孙子出生了,本来刚出生的婴儿都会起个贱名好养活,但满月酒那天,村长一个劲喝得醉呼呼的闹着要起名,吞吞吐吐含糊不清的就起了个,马克金的小名。这下可不得了金河村长听闻了,可气到不得了,直骂“老混不死的”,双方的械斗已经持续一年多了,基本没农活的时候都要去干一架,到现在发现的铜矿也没怎么去挖,上个月金河村的还扬言“但凡马家村的人经过都要收费”,这可苦了跟马家村关系很近的马山村,每次集会,就是在村里人聚在一起买卖的地方就在靠官道的金河村头,于是有人告上官府,请大老爷来处理,整件事闹得沸沸扬扬的,本来邻村之间就多有姻亲关系。   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林晓晓只想骂天,她上辈子看了有不少的穿越种田文,都是讲农村怎么小清新,小田园,风景优美,村民淳朴,绿化环境好到不得了,是个人情世界很单纯的存在,他大爷的,你来穿一个试试看,估计爱写种田文的作者,这辈子大部分的时间其实生活都在城市的。   有时候就因为乡村环境的单纯,人们很容易因为一点鸡飞狗跳的小事而去相信什么,或者怀疑什么,无根无据的也好,有根有据的也罢,这都是一种村民平时的娱乐新闻,风言风语,胡乱转播是最令人愉快的,除了当事人外。   据路透社的隔壁家虹叔四处报道,昨晚他和妻主吃完饭后正打算进行某种活动时,突然听到一枪之隔的院子里传来争吵声,听着好像是马晓旭女儿马大先的在跟新婚小夫郎吵呢,啧啧,这小夫郎倒没发出什么声音,那马大先气急败坏的再喊什么“你是不是还喜欢她”,“我对你不够好吗”,接着是什么打翻了盆子的声音,然后是稀里哗啦的水声,估计这小两口在洗鸳鸯浴呢。虹叔咽了一下口水,一副发现什么惊天大秘密的神态对坐在他旁边一起剥花生的秦叔低头说,眼睛还四处瞟了瞟,好像一只经过长途搬运坚果的松鼠终于抵达巢穴。继续道:“我还听到了大先那孩子说‘林晓晓有什么好的,我知道你忘不了她是不是?’哎啊,我就想林家那孩子挺怪的,这都十八了还没娶亲,去问她爹也不着急的样子,敢情是惦记着静书呢”   林晓晓最近真的被烦透了,她现在一出门就会遇到自动禁口消音的大婶大叔们,从马明明那边传过来的版本消息已经变成了:某人已经秘密谋划勾引马家的小夫郎,于某月某日的子时逃跑私奔,说得信誓旦旦,板上钉钉,指天发誓这是真的,唯独没问过当事人的意见和想法。   搞得她现在都不敢出门了,看着爹爹为她发愁的神色,下了一个决定。傍晚时分吃过晚饭后,林晓晓泡了一杯农家消食养胃的红米茶,坐在八仙桌上手伸过来给林父道:“我有个决定想跟爹爹说一下,我想去京城那里看看怎么样,然后在那里摆个摊做个小生意,等烦了再回来”,用期待的神色看着林父,他眼睛一热想道:这孩子,怕是为静书着想吧,这外面都传遍了,只怕他们两个不好过吧,这世道。   “晓晓啊,你想怎么样爹爹都支持你,只是京城油盐柴米贵的,你打算做什么呢”,说完林父慈爱的用手抚了抚女儿的头发,仿若她还没长大扎着两个总角。林晓晓谨慎的想了想,试探说:“女儿会做一些小菜,到时我做给爹爹你尝一尝,若是好的话我们爹女两就去京城支个摊,总能养活家用的”。出嫁从妻,妻死从女。林父对这个女儿从来百依百顺,即使知道这样的做法有些冒险,还是有着她去了。   把家里的鸡鸭拿去卖了以后再加上买蜜桃的收入一共是二十三两七分四厘银子,林父还打算把他的积蓄也要给林晓晓保管的,但她坚决不要。这笔钱可以在村子里什么都不干生活两年了,不知到京城又会是个什么物价。林晓晓有点担忧的想。   马明明为她办了送行宴,硬是在灌着她酒:   “来来啦,是不是姐妹,是的话一杯干”,说完左手拿着碗大的酒推到林晓晓的嘴边,而她自己也右手那碗喝着酒,一副不醉不甘休的样子,一只脚放在凳子上,一条腿站着,整个人头晃晃的。   林晓晓被逼无奈跟着喝了三四碗酒,人也熏熏然的,想道大学的时候喝两三罐啤酒也会醉,没想到这个身体也一样。   “在京城有困难别忘了托个信给我……到时我也去找你玩,听说那里有很多新鲜事物……好烦考完秀才家里就要逼我成亲了……”马明明歪倒在椅子上喃喃自语。   林父在一旁又忧又喜的看着她们颠三倒四的胡乱喝醉说话,不禁在想要是妻主还在看到女儿都那么大了,那该多好!   镇上有专门去往京城的马车,只要交钱等够人数便可上路。带着两个大大的包裹,林晓晓怕林父不适应特意租了较为宽阔舒适的马车,行程无意外的话快着三天,慢着四天便可以到了。   等赶车的大娘通知上车的时候,天高气爽,林晓晓搀扶着林父上车,看着村外的红叶突然觉得有点不舍之情,突然觉得在这里生活也很美好,好像不想走了。   一路上十里长亭,五里短亭,风烟蔓草,古人风物,无不在敲打着林晓晓的心,好像才彻底意识到,她也是一个古代的人了,无可更改。   沿途的景色有时候疲惫人的眼睛,有时候会让人大吃一惊竟然美到如此地步,比欧洲的乡村风景油画不知美到多少倍,简直眼前一新。   林晓晓来到古代新的一页即将打开,这是她没有意料到的,她会在那个繁华的地方遇到此生最爱的人,彻底放下回到公元2016年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本文蠢作者会固定每天更新的,不要大意的跳进来吧!要关注啊!   ☆、居住   京城的繁华果然就像传说中的民有百万,物丰天饶,熙熙攘攘皆是游人小贩,楼台层叠不出,市民的衣着精神面貌都跟普通乡下城镇来的不一样。   林晓晓刚进城的时候就好像大学出去旅游时到了一个经济很发达的大城市一样,什么都显得很高大上,唯独自己显得是那么小小小的。   下马车时向大娘打探了一下去哪里租赁房子得知可以直接找中介,也就像现代一样古代也有专门中间人买卖的行业,叫牙行。   东大门直走五百米然后转弯是西街口时,那里有一条专门从事药品买卖一条街,在尽头就有一个新集招牌的店,很好认的,那里价钱挺公道的,小娘子。林晓晓听着大娘的这番笑嘻嘻的殷勤说辞,猜想难道那店铺老板跟大娘是一条裤子上的?不管怎样在人生地不熟的情况下看看再说,先把爹爹安排在客栈,然后点了两个小菜随便一通乱吃,就忙着出发了。   经过一通迷宫式的乱走,在精疲力尽和精神崩溃之前终于看到这个不起眼的小铺子了,走进去一看,很好,终于在这个女尊社会看到了正常熟悉的一幕。林晓晓备受安慰的想。   在柜台前的老板是一个穿着深蓝色袍子,皮肤发黄,眼睛下方有一道卧蚕的一般无甚姿色的中年男人,也不抹脂打粉的,看见她进来正个人神情从懒懒的到一下子来了精神,好像苍蝇看到了某种黄黄的东西那般热情,直接开口说:   “哎呦呦,这位小娘子可真俊啊,来,让奴家仔细看看有什么,可以帮到你的,啧啧,瞧,你这满头的大汗,赶紧让奴家给你擦擦,可怜见的”,说着便一边朝林晓晓那里走过来举手要给她擦汗。   林晓晓赶忙向一边躲开去,一边说:“不用了,谢谢,我自己可以”,神情就想一个单纯无辜的小姑娘遭到调戏那般有点囧然。饶是在现代的时候,从小学同班男同学到大学同系男同学都有一致的特点,那就是跟她没什么关系,除了那个人。所以有没有关系血缘的异性靠近的时候,她还是会稍微的脸红心跳,即使人家并无什么意思。   调戏完林晓晓之后,店铺老板才意尤未尽的用手帕轻轻捂嘴,抬了抬下巴嬉笑说:“客官需要什么呢?”   林晓晓默了默,思考了一下说:“我跟家父两人初来此地,现在想在这里做个小本生意,然后租个房子常住下来,不知店家可有好介绍?”   老板促狭的向林晓晓挤了挤眉眼,甜滴滴的说:“哎呦,叫得那么客气干嘛,人家姓林,前些时候才和那个老不死的分开,你若是有意的话叫我一声哥哥……哎哎,不说了”,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又抛了个媚眼给林晓晓。   林晓晓几滴冷汗流下来,心想真被你打败了,继续说道:“这位哥哥,我现在真的很急,想安定下来,不知可有环境不错价格也可以的房子”。   看着林晓晓的耐心和羞涩的神态,店铺老板终于收起了笑嘻嘻的态度,认真介绍起来:“听你这么说,我这里倒有几处不错的小房子适合小人家平凡两三口子家住的,不过你要住哪里啊?”   林晓晓一下愣住了,心想是啊,京城那么大,住在哪里比较好做小买卖呢?   向店铺老板告辞道:“我这个倒还没想好,等过几天我再来,”说着道了一声告别便要离去。那老板喊道:“你还没告诉人家姓名呢”,林晓晓答道:“双木林”。   目送着她离去,老板说:“那还五百年前是一家呢,以后可要常来玩啊”。   回了客栈后,跟林父聊了一下天,说要再住几天看看京城周围的人流商贸,那里最发达那里比较缺什么,才好决定在哪里卖个面食之类的。   “爹爹,你累不累啊”,跟林父逛了大半圈京城的林晓晓一回来就歪倒在床上,有气无力的问道。   “爹爹还好,只是你想到要做什么了吗?”林父有点担心的开口。   林晓晓把繁华的地方街道都考察了个遍,发现京城里五花八门的买什么都有,有些地方是一条街都经营同样的生意,比如酒馆饭店家居百货之类的,要想只花很少钱弄一个小食摊,必须做到这里没有的又好吃的食材,还必须经济实惠才能快速收回成本。   从现代里回想自己会做的菜,除了一些家常菜之外就是一些小吃,哎,有了,刚才看见这里有好几个小摊卖芋头和其他糖水的,自己也可以炸芋头蘸糖,还有好吃到那时在学校几乎天天经过都要买来吃的煎饼果子,顺便还可以做一些馄饨煎饺之类的。   想到这个林晓晓兴奋的傻笑起来,便跟林父说了自己的打算,明天就买材料来做给爹爹吃看看怎样。顺便可以的话就去考察下哪里摆摊,人流既不大,避免过多的竞争压力,又不会冷清,没什么人气。   如果是临时摆摊的话那些比较热闹的街市都已经有人固定了,只有靠临清湖那一带比较自由,风景又比较优美空旷地比较多,也只能是那里了。   去了新集店铺跟风骚的老板郎聊了想在临清湖那边租房子之后,他还热情的带林晓晓去看了,那是个二进二出的房子,除了周围邻里少地方显得有些冷清之外,房子干净舒适,还附带一个小小的后院,这是很难得的,接着就谈价钱了。   林老板见她满意,实话开口道:“原先的主人要搬回老家去住,所以才有这么好的房子的,一般人我不给她介绍的,你看里面什么家具洗浴用品都可还满意?”   林晓晓听着怎么有感觉很熟悉的以前到景区旅游要被宰客的节奏。于是附和的说:“那您打算要多少钱呢?”   “押金三两,月租一月一两”,林老板微笑的说出这个对于林晓晓来说杀鸡不见血的价格。   哇草,我浑身上下只有二十几两,按照京城一两等于三百斤米的价格,真是要人命,可是不要,去找另一家未必比这个便宜多少,而且这里的生活用具都不用花钱再添置,于是牙一咬开口说道:“月租可以,但押金,林大哥你也知道我做小本生意的,没有一点流动的钱怕是不好,等我赚钱后再补给你”。   “谁让我这个小妹子这么可爱呢,人家宁可破产也要答应你”,说完笑嘻嘻的一扭腰扬脸道:“真是小冤家来着,只会欺负我”。   林晓晓大汗,竟无语应对。   购买完开小摊记所要的必须用具之后,林记小吃铺正式营业,只有几张简单粗陋的桌子和条板凳,一块青色的竹幡写着“林记小吃”。   第一天一大早林晓晓拉着大板车从菜市场买来各种新鲜食材,打算先卖炸薯条蘸盐和炸芋头蘸糖这两种咸甜口的,看看效应,效仿现代的做法,用小纸袋装成小零食的样子,可随走随吃。   由于这样子做法,既好吃又便宜,一时间总所周知纷纷买来尝一尝,很快一传十十传百,那些不屑于吃这种底下人食品的京城贵人也来尝鲜。   林晓晓忙的大半夜都还在把芋头削皮切条,到了白天实在没精神卖吃了,林父就主动出来一力承当,买卖收钱。   林晓晓笑到不行,第一次创业就如此成功,虽然说肯定会有更多的同他一样买薯条芋头的出现取代她的生意,但在此刻,她是心满意足的。还有个能干的父亲,给她从小就没有享受过父爱的心灵来说,注入了前所未有的幸福感。 作者有话要说:  要评论,要收藏啊!蠢作者看到那么低的点击会哭的!   ☆、风月   上京大大小小有多达上千家秦楼楚馆,有多少美人藏于其中,有多少美人的泪也落与此,有多少怀才不遇的文人骚客在此寻求感情的慰藉,又有多少王孙公子为美人一笑不惜一掷千金。   “当时年少春衫薄 。骑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是来了京城不可不体会的一道风景,其中珍珠罗列最出名的不过于那么三家,金桥街头的“漪风院”,临清湖边的“樊华馆”,还有坐落于京城风月最多一条街的“沁歌楼”,这三家青楼各有特色,漪风院最为文雅,文人间来往诗词唱和最多,其中的男郎必须要才色具备,个个才名远播,号称“香草美人”,他们有的接客,有的完全是清倌人,只卖艺不卖身。   “樊华馆”则不同了,它是完全的只做钱色买卖,里面富丽奢华堪比王公重臣家宅,个别精美之处有的还说更胜皇宫大院,可比拟天子之华,一般来说没有缙绅地主之财是轻易承受不了的,是京城里达官贵人最爱来之处。   “沁歌楼”最妙的是优伶歌伎,里面的艺人吹弹拉唱起声乐之美可比弄玉吹箫,余音绕梁三日而不去。是手头上有点钱的市民百姓的最爱之处,里面伶人的越剧昆曲,有名的角总是场场爆满,有时候这里都不像风月之所了,反而是戏曲歌舞爱好者交流地,但包下喜欢的艺人风流一晚总是叫人快活似登仙境的。   这三家秦楼楚馆闻名于京城,他们最常搞得便是花魁大赛,每家推出最好的美人登台表演,获得大家一致认定的便授予“上京第一美”称呼,除了第一的名号,其他花颜月貌,人比花娇的各色美人也可借此机会大出风头,获得更多的青睐。   樊华楼凭借强大的实力,上京第一美的人选总是花落自家。   这位美人已经是第二次蝉联此花冠了,人送“红玉公子”名号,据说其美貌如千年的桃花精,万年的狐狸妖,百年才来人间下凡一趟的仙子,其中穿红衣最为勾人夺魂,而穿白衣又有梅花杏云高洁之姿,不可尽言。   有居所名为“香雪海”,却不是位于一望无际的梅花中,而是在位于京城风景如画,游人如织的江边,一栋樊华楼的三楼房间,房门上挂了一个红木匾叫“香雪海”。   走进里面一看,无海,却有比花更香,’更动人心的美人。镶玉八仙桌上坐着的便是红玉公子之称的秦欢。   在房间的西南角有一个银壶插着几根羽箭,一旁的小厮站着在欢欣鼓舞的喊:“好嘞!公子又投中了,看起来好容易的样子,让我也来玩玩好不好,公子?”小厮哀求可怜的撒娇道。   秦欢把剩下的羽箭给他,本来一觉睡醒后无所事事的,要不是刚才青儿提议玩投壶,他就一直打算坐在椅子上出神。   “唉”,一袭青色宽袖素雅的罗衣轻轻地铺在美人榻上,秦欢仿佛累极的躺在塌上,轻叹一声随意的问:“今天有什么活动吗,怎么今天好像比往日平常时候安静了好多,阿容呢,去哪里了?”声音一开始如清澈的流泉蹦出玉珠,到后来那声轻轻的问句,好像带着一点说不出的沙哑魅惑,犹如一只吃饱后的狐狸在出声,极容易让人联想出一股风情之态。   回话的不是青儿,而是刚从门口进来的香杏,手捧着一盆清水说道:“回公子,容公子好像还在东厢房里面还没起来,昨晚被那个陈员外给弄狠了,真真是可恶”,话题一转又继续说道:“公子现在可是放风筝的好时节,前儿些时日采诗公子和好些尚未挂牌的公子都去了女凉山登高玩耍,听说还遇到了不少尚未取夫的贵女呢”,言下之意似大有可为淡淡可惜的说道。   听到这话秦欢轻笑,眼睛微咪起,还没说话,一旁的青儿在旁边帮衬说:“就是,公子,你上次答应我的放风筝还没有去呢,我还买了好漂亮的一只双蝴蝶风筝现在就等着公子了”。   秦欢看着身旁正是豆蔻年华的两个身边服侍的人,任由他们带点娇憨的撒娇玩闹。不知为何他觉得心开始累,对任何玩乐的活动提不起任何兴趣,明明他才刚过夺得了“上京第一美人的称号”,依然可以随便的按自己意愿接客应酬,可总有点什么让他担心自己的年华。   美人最怕迟暮,他已经十九了,要是再过多几年恐怕也没人来为他一掷千金了,必须抓住最好的机会抽身而出,哪怕更卑鄙一点。   闭目假寐中,秦欢想起了自己的身世。   刚入夜,就有几个凶神恶煞的女人来到一家普通民居房前不停的拍门,为首脸上有疤的女人叫喊:“秦戴,你快出来,别以为欠了我的钱就可以躲在里面,愿赌服输,有种的就滚出来还钱,不然我就一把火烧了这里”。   秦戴本来是去湖广两地买进药材到这里贩卖获取利润生计的,但奈何上月梅雨季节来了又走,多数卖不出去的药材都发了霉,低价也没人要了。于是看到有人赌博发了大财,心一横把家里为数不多的钱拿出来试一试,一开始还有所获,后来就一直输着打欠条了。   秦欢才七八岁被这种声音吓哭了,只有不停的躲在爹爹怀中睡觉,可是无意中却看到了爹爹的泪悄悄的在流。那时他就恨死女人,这种愚蠢自以为是的动物了。   后来把家买了,娘气愤交加的死去了。爹爹带着秦欢改嫁,可是那女人也是没夫郎可娶才娶的,那时秦欢只记得,家里什么事都是爹爹一个人干,她就每天无所事事的还要靠着爹爹替人刺绣裁衣的钱喝酒玩乐,偶尔不顺心还会打骂他。   一直到十三岁那年,爹爹病的越发沉重了,那个女人见他出落得得越来越美,就把他买到了京城最大的风月场所——樊华楼,等他可以出来看望爹爹时,却发现只剩一垒野草丛生的土坟。   向周围人打听原来用买了他的钱去吃喝玩乐去了,根本没把她的夫郎放在眼里。   只要一想起爹爹离去时竟没有一个人陪在他身边,秦欢就恨不得手刃了那女人。幸好那恶婆娘因为盗窃罪正在大牢里面不死不活的过着,免得弄脏了自己的手。 作者有话要说:  这样的男主你们还满意吗,明天的下一章有大料!   ☆、欢客   檀香冉冉透纱窗,几枝兰花插在铜瓶里兀自美丽。   香雪海房间里,一个三四十岁穿着紫红官袍的女人坐在梨木椅子上轻佻的开口:“红玉公子近来真是越发让人心动了”,说完色咪咪的瞧着。   秦欢右手拿着青花瓷壶,那宽大红袖下露出的皓腕白如霜雪,左手拿了只薄透的杯子倒上琥珀酒,一边姿态优雅的倒酒给梁尚书,一边含着媚意笑道:“怎么这么久没有来看奴家,还以为你把奴家忘了,怎么今个想起来了”,说着还搂上了梁尚书肥硕的腰“嗯,是想念奴家的酒还是人啊”。   梁尚书痴迷看着秦欢开口道:“想死你了,心肝宝贝,”说着便一口亲上秦欢那嫩滑如脂的脸继续问道“小美人,怎么听说你跟那刘侍郎打得火热,还想嫁给她?”   “怎么可能呢,人家的心里只装得下你,那个刘老娘怎么比得上大人你英姿勃发万人称赞呢”秦欢嘟嘟嘴的用媚软的嗓音说着.   梁尚书听了越发得意搂着秦欢不停的说着:“宝贝要不是这些□□廷事烦,家里那个凶老虎在这也管着那也管着,我早就来找你了,来看看这只手镯好不好看”。从怀里掏出一只镶着蓝色宝石的掐金丝镂空金手镯,花纹华丽狂放像西域那边的贵族饰品。   秦欢拿在手里掂量了下,轻轻的笑着:“原来我在大人的心里跟其他人也没什么不一样吗?”把手镯轻巧的塞回到了她怀里。   “那镯子既然不喜欢,那你喜欢什么?就是天上的月亮,地上的宝贝只要世间上有的我都给你找来”说完直直的看着秦欢,好像只要他一个点头,她就会抛弃一切去给他找来。   秦欢笑了笑“我不要什么只要大人能经常想起奴家就好,上次还记得人家托你办的事吗”优雅上的表情还带有一丝丝魅惑在檀香的空气中流转,宛如一朵金色的花插在瓷白的花瓶里那般颜色艳丽.   “我们到床上去吧,可想死我了,美人”说着梁尚书便猴急要一把搂起秦欢上床,“等一下,你答应人家的事情呢,不说个清楚,我不依”秦欢一边挣扎着下来一边扭着身子甜腻的说道。   “什么事啊”梁尚书只好先放开手,一拍额头说道:“你瞧,看见心肝什么都给忘了”,左手从衣袖里掏出一叠白纸黑字出来,仔细一看里面有房契,地契,产业买卖契还有人身契,“怎么样宝贝。我做事你放心”得意的说道。   秦欢伸出素白如玉的手,神情专注一张张的翻过,片刻后严肃的脸色转化为春花般灿然,红唇微扬:“这次还算不错,大人接下来还有什么打算,听说最近官府对私盐买卖打击的很严,我这里手上已经有好几个消息了,大人想不想知道啊?”   梁尚书眼睛直直的盯着秦欢那说不出风情的神态,整个人像酥了一样,尽管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和他调情,甚至欢好,但每次秦欢的花样都不一样,有时高冷如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架子,任你怎么好说歹说的也不理人,只有哄对了他的心思,美人才会扭头盈盈一笑,如火红的牡丹花那么烧人的眼睛直到心理再也容不下其他的莺莺燕燕。不是没动过心思要把他弄回家里来,但不说那个娘家势大的黄脸男的存在,就是家门也治学严谨,何况能赎身的话没有几千两银子以上不可能,只能干咽唾液了,奶奶的,这么个床上功夫了的的美人,只能看一次少一次。   “我上头里有人,最近的户部尚书金大人知不知道?是我干娘,有她在万事都放心,接下来只有做到隐蔽一点没事的,来继续宝贝”   秦欢撩人的一笑,叫人传来了一壶镶满红绿宝石的鸳鸯壶合情酒,慢悠悠的斟到“大人,奴家最近新尝了一种酒,听说是从西域那边运过来的,对那个很有效呢”。   “哦,怎么有效法,难道宝贝还需要助兴吗”梁尚书下流的说着.   “当然不是这个是强身健体的,你喝喝看就知道了\",梁尚书一边在脑海里幻想着秦欢的各种媚态,一边调戏道”有没有喂过别人喝啊,怎么你觉得我不好吗?\"   只见一杯小小的酒一霎倾入散发宝石光泽的红唇中,秦欢低下头寻找梁尚书厚紫色的唇一口渡进去,柔软的香舌轻轻送入那散发着莫名花香的醇酒。   梁尚书着急的吞下酒后便一口继续吻着不放开,左手上前揽着秦欢优雅细腻的脖子,然后过一会晕了过去。   秦欢顺手把她抛入床里,叫来两个小厮把她剥干净衣服,再塞入一颗药丸便把那叠纸收好,自去专门为自己打造的浴池里浴汤。   夜已深,明月照进窗帷。   红色的纱幔随窗外吹来的凉风飘飘起舞。   蚕丝雪被的大床上白花花的躺着个如死猪般打鼾的女人。   秦欢一身水汽的进来坐在窗前,如黑瀑般柔直的长发兀自滴着水,浸湿胸前宽松的红色衣袍也不管,呆呆的望着天上那轮正值圆满的月亮。拿起一小壶酒掀开盖子,一口灌了下去,没有喝下去的便随着晶莹的肌肤留了下来。   明月很美,看明月的美人也很美,但有些忧愁不美,特别是此时的风带来些萧瑟的气息吹了进来,让看明月的美人心有了些挥之不去的寂寞之感。   白马道观   林晓晓在连续忙了半个月后,终于忍不住要双休日了,心不累,但人感觉就像现代那句广告词说的:感觉身体被掏空了。   经过跟众多位大婶大叔一番顺藤摸瓜的聊天,得知求姻缘的城东月老寺最灵,所求姻缘大多顺畅,求女的城北的洛山迦女寺最妙,不管是男是女总能怀上,求神仙的话,去城南的白马道观,住一晚心诚则灵的话会梦见神仙解惑。   爬了一千九百九十九的台阶,累成狗的林晓晓终于包含热泪的看到了一座白墙黄瓦的道观,我为什么哭,是因为对这土地爱的深沉啊。   走进去里面一看,里面用金身供奉了三清老祖,有元始天尊,太上老君,灵宝天尊,只不过跟现代道观供奉不同,这里的三大人没了胡子面如满月,林晓晓怎么看都觉得性别宜男宜女。   在功德箱添加了点香油钱,林晓晓捻了一只大黄的檀香跪在蒲团上,神情虔诚嘴里喃喃说道:无上太乙度厄天尊,无上太乙救苦天尊,小女子我不知为何穿越到这里,不知前世肉身是否还在,不知生我养我父母安好否,不知此生可有望回家,求天尊指点迷津,救苦度厄。   说完不知为何,一股浓浓的伤感之情扑面而来,自从来到这个只存在小说里的女尊时空,她一直在努力适应,一直把心里的思念压住再压住,无人可倾诉。   抹了抹眼角的泪,就听到“这位娘子,可是所求之事非神仙不能解答”,转身一看,左角边摆了一张铺了锦绣黄布的长方桌,有个瘦小枯黄年纪大约知天命之年的女人在跟她说话。   “怎么,师傅可略指点一二?”   “这个,自是可以”老妇人笑了笑“我们这里的三生石,据说有缘者可以穿越千年跨越时空来解决前世未了的因,后世未解的果,大约是三百年前我们这里的第一位观主,是红道人,在天空星宿奇异发生交汇错列之时,手握一枚奇石便消失于一众弟子眼前,空地上只留下了‘乘风去’三个字样,后来的弟子在道主的书房上找到了关于这石头的神奇功能的记载”。   林晓晓心动到当场就避开了内心理智的小声音,恭谨作揖问“师傅,敢问三生石在何处”。   老妇人神秘一笑:“自然是在它该在的地方”。随后就以道观年久失修,墙画剥落,天尊金身需要重塑为由,把林晓晓身上的银子都摸了个干净,便走到墙角边敲一敲,有个方形盒子弹出来,充满了朽木的味道,打开那里躺着一个鸽子蛋大小绿色的松石,很普通的样子,跟现代的绿松石没什么不一样。   珍重的把绿松石递给林晓晓后,叮嘱:“切记,心诚则灵,有缘人会穿越时空,找到前世今生的姻缘”。   林晓晓珍惜的收下,放进贴身口袋里,告辞离去,完全忘了今天所来的目的。 作者有话要说:  为什么点击率还会下滑?伤心,本来就没人看。   ☆、青眼   重阳过后京城流行赏菊,有黄白色蕊如莲房的万龄菊,有粉红色的桃花菊,有金黄色圆圆的金铃菊,有纯白而如碗大的喜荣菊。   鸡鸣过后,天色尚处于混沌之间,就有乡下的花农赶牛拉着板车在黎明之间进城,不管在贫富之间的市民百姓无不爱买上几枝鲜艳的菊花插于瓶中,然后呼唤亲朋好友持螯把酒赏菊,不悖于人生一大乐事。   有钱的大户人家还会在街头摆出九层塔的菊花来竟奢比华,县府官员则爱邀请青楼花魁来陪同参加助兴。秦欢就收到了李府尹发出的赏菊邀请帖,正在去与不去的犹豫之间,同是樊华馆的容公子进来了,“阿欢,听说昨晚你放倒了梁尚书,怎么她不合你意吗?”容华打趣道。   秦欢懒懒的躺在美人靠上丢给了他一个白眼:“本来念及往日欢好,也无可无不可的,但那头猪实在是太得意忘行了,我实在没什么精力奉承她,何况,’’秦欢露出挑衅的一笑“明明没什么体力,还偏要在上头,真是有够重的。”   容华脸红了,惊讶的看着秦欢:“那么说来,那你拿到了馆里的产业交易书,樊华馆归你所有喽”,不可置信的继续说道:“从此也就不用看人脸色陪客了,阿欢,你是怎么做到的?”   “不难,前些日子不是跟那个刘侍郎一起吗,她那段时间对我鬼迷心窍的很,我就叫她检举樊华馆私藏罪犯,打压刘主管,然后再让梁尚书威胁他要没收他的产业,最后再恐吓闹一闹,我把这几年的积蓄拿出来给她代名买下樊华馆。”秦欢带着些快意的狠意轻快的说着。   容华听了了然:“难为你了,这个局听起来容易,但要找信得过的恩客,恐怕逢迎讨好的手段不少,那你手里拿着的请柬还去吗,阿欢,你现在已经是自由的了。”容华露出钦羡的表情再次淡淡说道。   秦欢轻蔑的一笑:“去,为什么不去,给那些自以为是的大家公子比一比谁才是最美的,再看一看他们的神情,哈,可真是好玩”,秦欢扬脸骄傲的说。   容华带着温柔劝解道:“这又是何必与他们置气呢,风言风语的,他们说的越不堪,难道就是真的吗,非得证明什么的话只会让自己难过,因为不管你做什么都说明了你把恶毒的话听进了心里”   秦欢因为十六岁接客起便声明鹊起,一时间土富豪家,达官贵人都纷纷邀请去参加各种赛诗会,游园会,赏花展,品酒局等等,有些大型的活动如这次的晖园赏菊,官员的家眷内人是不避的,进而每次秦欢衣冠楚楚,风情万种的去时,总能收获到许多嫉妒的不怀好意的目光言语,偏偏某人爱较真,越是这样,秦欢便喜欢弄着不同花样去,上次是羽衣梨花织锦深衣去,头上只素素插着一只南海明珠的玉簪子,整个人如姑射仙子藐神人也,偏偏配着说话礼仪,也是一副淡淡的冷冷的,比哪个在场的大家公子更显得庄重不可侵犯。下一次又配着金丝镶边的枫叶红长袍,一头乌黑如檀木的长发仅用一根金丝绳松松捆住,在那次的桃花会上,很多的目光都不是看桃花的灿烂如霞了,而是直盯着秦欢艳如桃花,顾盼生情的脸,最为生气的便是那些未出嫁的儿郎,他居然敢那么大胆的穿风骚的红色,要知正经人家的儿郎都是只在新婚时穿红色嫁衣的,平时很少穿。   “我还要去,我就非去不可”,秦欢倔强的说道。   容华叹息一声,话题一转八卦的说道:“最近京城里流行几样小吃都出自同一个人之手,不在阿欢你有没有尝过,好像摆的小摊就在我们楼下,嗯,好像有煎饺煎饼果子之类的。”   秦欢不以为然的说:“那些杂食能值几个钱,不过是一时乱人耳目摆了。”   自从上次花光身上所有的银子,一时不慎招人大意忽悠买了一个三生石被林父知道后就好好被念叨了好几天,郁闷中看到京城有七八家跟她买的是一样做法的炸薯条芋头后,寻思着再买些什么小吃呢,偶然看到这里的饺子都是煮的之后,就想着煎,并且还要煎最臭也最香的韭菜饺子,其他的什么芥菜猪肉,香菇玉米的搭配着来。   由于不想晚上忙得要死要活的洗菜切菜配菜调味,这么看起来很简单却很繁琐费时的事,林晓晓跟林父商量后决定下午四五点的时候出摊,一直到晚上□□点收摊,这样方便了早上买菜弄好半成品,中午还可以睡个懒觉才出来,日头也不嗮着。   热闹过后,便是冷清,秦欢弄了一天的装扮去参加完赏菊会,轿子回来到樊华楼门口的时候闻到一股奇怪的味道,有点像是什么东西给闷臭了的感觉,嫌恶的皱了皱眉,向身边服侍的青儿打听到,原来她就是那家最近生意红火的林记小铺,掀开软罗缎的帘子,随意瞥一眼那个看起来很忙碌的女人,只见她身量不高,瘦瘦小小的,一看就知道是乡下里进来的,还算得上光洁的皮肤,五官一般,穿着时下京城最平凡的青色粗衣短掛,整个人看上去一切都平凡无奇,比京城里的贵族女郎差太多了。秦欢轻哼了一声:不过如此。   林晓晓在傻傻的发笑,今天赚得真不少,几乎把所有的存货都卖光了,特别是煎饼果子,还是用小纸袋装,薄利多销,专注口碑,广受欢迎,哼哼,等你们离不开我的煎饼果子,就可以坐地升价了,到时就该租下一间正式的店铺,雇人出力了,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配方保密,要是被琢磨出来了,到时还可以搞现烤现卖撸串,哇咔咔,想起来还有点小激动,到时走上人生巅峰,赢取白富美。想到此,林晓晓笑的更傻更天真了。当然她绝不可能知道,接下来还有一件考验她人品的事决定了白富美是否青眼于她。   一个裰衣百结,蓬头垢面头上随便扎着两冲天髻的七八岁小童向林晓晓的摊档走了过来,可怜兮兮的开口道:“大姐姐可不可以施舍个?”   林晓晓看了看这个好像流落街头的小孩,温柔的问:“你叫什么名字啊,怎么这么晚了,还一个人在这里?”边说着拿了剩下来的两个煎饼果子递给他手里。   小孩看到热乎乎的饼猛吃了几口才开口道:“我叫二蛋,娘亲不要我了,爹爹也改嫁了,现在家里只剩我一个人。”   这么小的孩子就在这里无依无靠的一个人像流浪猫一样四处觅食吗,林晓晓禁同情之心油然而生,虽然她知道这很廉价,现代社会里面乞丐不是每天在繁华街道上随处可见吗,甚至还有人以职业乞讨为生,还能赚不少钱,可是在这个奇怪的女尊世界上,她不也是孤零零一个人吗?   打定了主意的林晓晓弯下腰,柔和的面对面笑着对小男孩说:“这样好不好,以后你看见姐姐在这里摆摊的话,就过来,有好吃的,我给你留一份。”   他愣住了,就傻傻的站着,既不点头也不摇头,从来没有外人对他这么好过,之前一直看到那些小摊档快收拾东西时,才敢上前去乞讨,而现在有个这么答应每天给他吃的大姐姐,他心里的第一反应居然是不敢相信。   林晓晓看他好像被定住了的样子,就拿了一块干净的方布打湿了水轻轻的给他拭擦,只见小巧的瘦黄的脸慢慢的显示出来,依稀可见是个小男孩。   秦欢沐浴完之后,不知为何一时间走到了窗口那里,看到那个小摊档,刚好看到这一幕,今天冷硬了一整天的心,忽然轻轻的软了一下。   ☆、青眼(二)   清早,香雪海。   华丽的红漆圆桌中摆了一只盛了些肉粥的木碗,只见一只比猫大不了多少的雪色小狗在欢快的喝粥,他温柔的抚摸着它毛茸茸的头,低声道:“慢点,小家伙”。   秦欢昨晚不知为何失眠了,遂起个大早,无事可干便逗弄这只叫银狐的小犬,之所以这样起名,因为它长得就像一只小小的狐狸,狭长的眼线,淡淡蓝色的眼珠,还有向前突出稍窄的嘴吻,就像刚满月的狐狸,事实上它成年了也是那么大,比一只猫更胖一点的体型。   是前两年常年出海贸易的一位欢客送给他的,据说是东瀛那边的品种,刚开始饲养它时,这小家伙胆小的要死,呆在小小的角落里不敢出来吃东西,饿了一天一夜后才肯在房间里走上几步来吃。   看着它吃完,秦欢微笑着把它抱起搂在怀里,不时逗弄,这个已经开始打鼾睡的懒家伙。忽然香杏进来:“禀报公子,外面有个赵官人在大堂吵着闹着要见你”   “什么事?”   “她说她带了三箱银子要赎你出去,娶回家门”   秦欢冷笑了一下“哦,果真如此,那倒要去看看,走”   樊华馆的一楼大堂,寻欢作乐搂着娇滴滴小倌的那些风流的女人全都停止了笑声和动作,个个都想看好戏的注视眼前一幕,等着主人公上场。   赵淑华曾在四年前因为赶考来到过京城,那时三天考试一月后放榜,在无聊的等待中被同伙撺掇着来到上京最豪华的风月场所——樊华馆,然后第一次看到秦欢,他穿着鹅黄嫩绿的衣裳,模样青涩,但已可见往后的倾城之姿。   不知道为何心动,那时也有更漂亮的美人,更温柔雅致的风情,但看见他羞涩的和客人说着话,不安的躲避着那不怀好意的手,她忽然福至心灵,觉得想要保护他,想要给他一个家,那么强烈的心情。   名落孙山后,她沮丧的走在街上,不辨方向,不知为何还是走到了樊华馆,进去里面看不到他,向鸨父询问他的赎身钱,那时秦欢还是清倌人要一千两银子。她没有,但家里有,可是就这样回到家里去,母亲,爹爹是肯定不会答应让她娶一个青楼男子。   只好回家,一边打理家族生意一边死读四书五经,三年后再次来到京城进行最后一拼,跟很多学到老考到老的学子一样,她还是没能幸免落榜的命运。   十八岁的秦欢早已经声名鹊起,名闻上京,有不少人诋毁他,有更多的女人喜欢他,连他用的笔墨纸砚的花间样式都会流行被楚客们追捧,一时间风光无限,现在更加的绝色,只是跟过去有了很大的变化。   以前的秦欢是素雅淡人的,现在的秦欢脸上会贴金色的花钿,会在眼角处描一个小小的蓝蝴蝶或者轻轻点一颗红色的小痣,显得俏皮妩媚。   秦欢下楼就看见一个瘦高,长得白净斯文的女人握着一把纸扇静静的站着,他充分调动自己惑人的魅力,语态轻佻的道:“请问这位官人来找秦欢所为何?”   赵淑华转过身来,眼睛直直的看着这个她心心念念了很久的男人,发现有一点陌生,但仍然是熟悉的模样,镇定开口道:“我来求娶你回去,好不好。”   听到这话秦欢嘲讽的笑了笑“娶我?敢问这位客官,尚未婚娶吗?有家财万贯吗,还是是高官侯爵?什么都不是的话,我先不奉陪了”。   眼看他就要走了,赵淑华上前拦住诚恳说:“我想娶你,一辈子对你好”。   秦欢站住了要走的步伐眼神微动,但还是端着道:“秦某不屑与人共伺一妻”,这话一出,满场的风流□□哗然,此起彼伏的议论声响起。   赵淑华面色囧红,为了让爹爹答应娶秦欢,她不得已娶了一门亲,微愧的低下头“家父已经为我求娶了一门亲事,但,我爱你之心可昭天地”。   “哈哈哈——”秦欢好像听到什么不得了的笑话,夸张地大笑回道:“那么谢你的抬爱了,我不稀罕,就请回吧”,说完看也不看赵淑华迈步离开。   怎么会这样呢,她以为秦欢就是拒绝也应该是温婉的柔和的,她一直觉得秦欢还是应该如那一年的少年,尽管外表张牙舞爪,第二次上京赶考时,她想每天都看到她,但那时秦欢的身价和骄傲想见谁接谁的客,独由他自己决定,她投了两次门贴,都被推脱他很忙。于是,只能在人群中远远地望着他,默默的下定决心,回去掌管了家业再来,可是这一切已经物是人非了吗?   赵淑华在樊华馆附近租了一所不大不小的府上住了下来,打算持之以恒的去打动秦欢的心,也许会有结果也许没有,但她不打算轻易放弃!   秋风来了又走了,现在的天气已经是深秋。   林晓晓艰难的创业史不断的成功,不断的失败,她深深的体会到没有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如不创业,难怪现代一直要打击伪劣假冒货,她的煎饺,煎饼果子火了一阵之后,发现生意冷清了下来,逛街一看已经有十几家流动小贩卖煎饼果子的了,这是在逼着她放大招啊。   她只好去撸串,卖烤肉烤蔬菜烤一起能烤的,决心下完,这次她认真的逛了卖香料的店铺,要想烤的好吃桂皮,香叶,八角,花椒,胡椒粉等基本调料必不可少,最好还有孜然,可是这里没有。经过两天的不断调试,得到林父的赞扬肯定之后,想了想,她又加了一倍薄荷水免费赠送,为了增加回头客和解油腻的缘故。   一根竹签两三片莲藕,一根竹签三四片白菜,一个竹签两块肉。林晓晓打的还是经济实惠的价格战,一文钱一串素的,两文钱肉的,一吃没个二十几串根本停不下来。   为了把肉菜都一一串好,她现在已经是白天在家准备木炭,父亲大人帮忙洗菜串肉。只等晚上临清湖夜市来临,前来游湖赏夜色的游人市民。   林晓晓围着一块油迹斑斑短围裙,整个人像陀螺一样转个不停,一会收钱找钱,一会倒水送客,不仅这样,她还得记住,围在那里的每一个客人都那些串和几串,而林父只有比她更忙的,要及时添加炭火,要不时的翻串防止烤焦,这么多的小串,手根本就没停过。连前些时候来林晓晓那里讨吃的那个小男孩来了,她也没发现。等看见了,来不及问他几句话,就把今天做的几个饭团匆匆塞到他手里继续忙活去了。   很香,非常香!   这是今天逛临清湖市民猛吸鼻子得出的结论,那香简直飘了几里地,在临清湖的上空诱惑着正安逸在舫船载歌载舞的小姐公子们,她们派出了家丁去看情况。   形成的包围圈越来越大,熙熙攘攘的林记小铺围满了人,那几张小桌子堆满了七七八八的竹签,很多人就站着边吃边等她烤。   天上的明月越来越瘦,临清湖上的人群散了不少,一时间小摊档也撤去了好多,林晓晓环顾四周,感觉冷清了好多,而她的串早就买完了,现在还在这里打扫卫生。   秦欢和银狐晚饭过后,正靠在榻上看一点野史杂谈,忽然风吹来了一阵阵的香味,他起来一看,又是那个女人。   他看着她一脸陪着傻笑在向顾客道歉“等等”,“麻烦你再等等”,“很快就好了,来,你的”,那么高兴的在忙着,在缭绕的炭火烟雾下,他只看到她的一种笑容——那么的蠢和听到至此至终热情的喊话声,这个女人有什么好高兴的,累的要死,好像还买的好便宜,能赚多少钱?他不屑的想。 作者有话要说:  中午登录的时候第六章是解锁了的,下午一看,哈哈,居然还是锁,看来还是得重写!   ☆、欢客   檀香冉冉透纱窗,几枝兰花插在铜瓶里兀自美丽。   香雪海房间里,一个三四十岁穿着紫红官袍的女人坐在梨木椅子上轻佻的开口:“红玉公子近来真是越发让人心动了”,说完色咪咪的瞧着。   秦欢右手拿着青花瓷壶,那宽大红袖下露出的皓腕白如霜雪,左手拿了只薄透的杯子倒上琥珀酒,一边姿态优雅的倒酒给梁尚书,一边含着媚意笑道:“怎么这么久没有来看奴家,还以为你把奴家忘了,怎么今个想起来了”,说着还搂上了梁尚书肥硕的腰“嗯,是想念奴家的酒还是人啊”。   梁尚书痴迷看着秦欢开口道:“想死你了,心肝宝贝,”说着便一口亲上秦欢那嫩滑如脂的脸继续问道“小美人,怎么听说你跟那刘侍郎打得火热,还想嫁给她?”   “怎么可能呢,人家的心里只装得下你,那个刘老娘怎么比得上大人你英姿勃发万人称赞呢”秦欢嘟嘟嘴的用媚软的嗓音说着.   梁尚书听了越发得意搂着秦欢不停的说着:“宝贝要不是这些□□廷事烦,家里那个凶老虎在这也管着那也管着,我早就来找你了,来看看这只手镯好不好看”。从怀里掏出一只镶着蓝色宝石的掐金丝镂空金手镯,花纹华丽狂放像西域那边的贵族饰品。   秦欢拿在手里掂量了下,轻轻的笑着:“原来我在大人的心里跟其他人也没什么不一样吗?”把手镯轻巧的塞回到了她怀里。   “那镯子既然不喜欢,那你喜欢什么?就是天上的月亮,地上的宝贝只要世间上有的我都给你找来”说完直直的看着秦欢,好像只要他一个点头,她就会抛弃一切去给他找来。   秦欢笑了笑“我不要什么只要大人能经常想起奴家就好,上次还记得人家托你办的事吗”优雅上的表情还带有一丝丝魅惑在檀香的空气中流转,宛如一朵金色的花插在瓷白的花瓶里那般颜色艳丽.   “我们到床上去吧,可想死我了,美人”说着梁尚书便猴急要一把搂起秦欢上床,“等一下,你答应人家的事情呢,不说个清楚,我不依”秦欢一边挣扎着下来一边扭着身子甜腻的说道。   “什么事啊”梁尚书只好先放开手,一拍额头说道:“你瞧,看见心肝什么都给忘了”,左手从衣袖里掏出一叠白纸黑字出来,仔细一看里面有房契,地契,产业买卖契还有人身契,“怎么样宝贝。我做事你放心”得意的说道。   秦欢伸出素白如玉的手,神情专注一张张的翻过,片刻后严肃的脸色转化为春花般灿然,红唇微扬:“这次还算不错,大人接下来还有什么打算,听说最近官府对私盐买卖打击的很严,我这里手上已经有好几个消息了,大人想不想知道啊?”   梁尚书眼睛直直的盯着秦欢那说不出风情的神态,整个人像酥了一样,尽管不是第一次来这里和他调情,甚至欢好,但每次秦欢的花样都不一样,有时高冷如仙,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架子,任你怎么好说歹说的也不理人,只有哄对了他的心思,美人才会扭头盈盈一笑,如火红的牡丹花那么烧人的眼睛直到心理再也容不下其他的莺莺燕燕。不是没动过心思要把他弄回家里来,但不说那个娘家势大的黄脸男的存在,就是家门也治学严谨,何况能赎身的话没有几千两银子以上不可能,只能干咽唾液了,奶奶的,这么个床上功夫了的的美人,只能看一次少一次。   “我上头里有人,最近的户部尚书金大人知不知道?是我干娘,有她在万事都放心,接下来只有做到隐蔽一点没事的,来继续宝贝”   秦欢撩人的一笑,叫人传来了一壶镶满红绿宝石的鸳鸯壶合情酒,慢悠悠的斟到“大人,奴家最近新尝了一种酒,听说是从西域那边运过来的,对那个很有效呢”。   “哦,怎么有效法,难道宝贝还需要助兴吗”梁尚书下流的说着.   “当然不是这个是强身健体的,你喝喝看就知道了",梁尚书一边在脑海里幻想着秦欢的各种媚态,一边调戏道”有没有喂过别人喝啊,怎么你觉得我不好吗?\"   只见一杯小小的酒一霎倾入散发宝石光泽的红唇中,秦欢低下头寻找梁尚书厚紫色的唇一口渡进去,柔软的香舌轻轻送入那散发着莫名花香的醇酒。   梁尚书着急的吞下酒后便一口继续吻着不放开,左手上前揽着秦欢优雅细腻的脖子,然后过一会晕了过去。   秦欢顺手把她抛入床里,叫来两个小厮把她剥干净衣服,再塞入一颗药丸便把那叠纸收好,自去专门为自己打造的浴池里浴汤。   夜已深,明月照进窗帷。   红色的纱幔随窗外吹来的凉风飘飘起舞。   蚕丝雪被的大床上白花花的躺着个如死猪般打鼾的女人。   秦欢一身水汽的进来坐在窗前,如黑瀑般柔直的长发兀自滴着水,浸湿胸前宽松的红色衣袍也不管,呆呆的望着天上那轮正值圆满的月亮。拿起一小壶酒掀开盖子,一口灌了下去,没有喝下去的便随着晶莹的肌肤留了下来。   明月很美,看明月的美人也很美,但有些忧愁不美,特别是此时的风带来些萧瑟的气息吹了进来,让看明月的美人心有了些挥之不去的寂寞之感。   白马道观   林晓晓在连续忙了半个月后,终于忍不住要双休日了,心不累,但人感觉就像现代那句广告词说的:感觉身体被掏空了。   经过跟众多位大婶大叔一番顺藤摸瓜的聊天,得知求姻缘的城东月老寺最灵,所求姻缘大多顺畅,求女的城北的洛山迦女寺最妙,不管是男是女总能怀上,求神仙的话,去城南的白马道观,住一晚心诚则灵的话会梦见神仙解惑。   爬了一千九百九十九的台阶,累成狗的林晓晓终于包含热泪的看到了一座白墙黄瓦的道观,我为什么哭,是因为对这土地爱的深沉啊。   走进去里面一看,里面用金身供奉了三清老祖,有元始天尊,太上老君,灵宝天尊,只不过跟现代道观供奉不同,这里的三大人没了胡子面如满月,林晓晓怎么看都觉得性别宜男宜女。   在功德箱添加了点香油钱,林晓晓捻了一只大黄的檀香跪在蒲团上,神情虔诚嘴里喃喃说道:无上太乙度厄天尊,无上太乙救苦天尊,小女子我不知为何穿越到这里,不知前世肉身是否还在,不知生我养我父母安好否,不知此生可有望回家,求天尊指点迷津,救苦度厄。   说完不知为何,一股浓浓的伤感之情扑面而来,自从来到这个只存在小说里的女尊时空,她一直在努力适应,一直把心里的思念压住再压住,无人可倾诉。   抹了抹眼角的泪,就听到“这位娘子,可是所求之事非神仙不能解答”,转身一看,左角边摆了一张铺了锦绣黄布的长方桌,有个瘦小枯黄年纪大约知天命之年的女人在跟她说话。   “怎么,师傅可略指点一二?”   “这个,自是可以”老妇人笑了笑“我们这里的三生石,据说有缘者可以穿越千年跨越时空来解决前世未了的因,后世未解的果,大约是三百年前我们这里的第一位观主,是红道人,在天空星宿奇异发生交汇错列之时,手握一枚奇石便消失于一众弟子眼前,空地上只留下了‘乘风去’三个字样,后来的弟子在道主的书房上找到了关于这石头的神奇功能的记载”。   林晓晓心动到当场就避开了内心理智的小声音,恭谨作揖问“师傅,敢问三生石在何处”。   老妇人神秘一笑:“自然是在它该在的地方”。随后就以道观年久失修,墙画剥落,天尊金身需要重塑为由,把林晓晓身上的银子都摸了个干净,便走到墙角边敲一敲,有个方形盒子弹出来,充满了朽木的味道,打开那里躺着一个鸽子蛋大小绿色的松石,很普通的样子,跟现代的绿松石没什么不一样。   珍重的把绿松石递给林晓晓后,叮嘱:“切记,心诚则灵,有缘人会穿越时空,找到前世今生的姻缘”。   林晓晓珍惜的收下,放进贴身口袋里,告辞离去,完全忘了今天所来的目的。   ☆、青眼(三)   像昨天一样黄昏将近时,林晓晓已经在林记小摊上忙活开了。先把一下肉串烤成半生熟客人再点的时候便能很快吃上去,并且她还把价格提了一下,要是再像昨晚一样,估计十个她也受不了,回去洗澡的时候都能睡着了。   “今天天气好晴朗,处处好风光,好风光。这也香,那也香,处处好撸串,你也撸我也撸,一起来撸不要停……”她嘴里哼着这个,是大学参加社团活动去烧烤时听一个搞笑的学长现场即兴演奏的,那时耍宝的学长拿着两根竹签像大型乐团演奏指挥家一样左右开弓乱配歌词的唱起来,逗弄的整个现场笑的一片群魔乱嚎。她一边拿着刷子慢慢的刷肉,一边随着身体节奏微微晃动,全然没注意在左前方来了一个美男和已经到脚下的一只小小的狗。   秦欢本来不想下楼来的,但那奇特的肉香味又飘了过来,惹的正在吃饭的小家伙一下子停住了仰起脖子就哧溜的跑了出去,他只好跟着一块,到跟前一看原来是她的烤肉让银狐不想吃饭了。   今天他穿了一件紫色的牡丹绣银丝长袍襦配粉菊裤裙,看到那个女人居然一直在低头忙着她的肉,眼角也没有瞟到他这个大活人一眼,正想开口。谁知她看见了脚下的小家伙,一下子咧开嘴嘻嘻的抱在怀里后,又忍不住把银狐的两只前脚提起转起了圈子来,直到她要喂它吃半生不熟的肉也没注意到已经被冷落了好一会的小狗的主人。   秦欢咬了咬牙,不客气开口道:“它不能吃生的。”   啊!有人吗,她左右看了看,有个穿着华丽丝绸衣裳的大美人在左前方正看着她,也不知多久了。不好意思的开口道:“这样啊,那等我烤熟了在给它吃,你要不要去坐坐?”热情的指了后面的几张桌子。   秦欢看到那几张桌子虽然很是简陋,但整洁干净,每张桌子中央都摆了一只小青花瓷瓶插了几枝红色的鸡冠花,他随意的坐了下来,闲闲的看向她。   她被这么一个衣冠楚楚的美男看着很是有一点局促的感觉,过了一会看他没有想搭话的意思就继续刷烤肉了。   他把银狐从地上报了起来以免弄脏了它那雪色的绒毛,放在膝盖上用手有一下没一下的抚摸着:“昨天不是看见你旁边还有一个男人在帮忙的吗,怎么今天不见了”   “哦,我爹爹啊,昨天太累了想他在家好好休息一下”她随口答道。“那你是哪里人啊,来京城多久了?”,林晓晓也不察觉这像问户口的话,直接照实说“离京城不远有个大康县,我十月和父亲刚从马山村来这里打算干点小生意,之前卖了好几种小吃呢,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洋洋自得的向他夸耀。他继续开口:“那你夫郎呢,他不和你一起吗?”若无其事的问道。“我还没有娶夫呢,也不想那么早”,直觉向他说了这句话很奇怪,也不管他还有话要说的样子,打断他“你想吃什么,我这里的口碑不错哦!”林晓晓俏皮的向他问话。   秦欢抿了抿花瓣似的红唇,出来的时候他还没吃饭呢,向她露出了一个带点诱惑夭夭的轻笑“你请我吗,你请我就吃”。她头上有三条黑线流下,敢情他想用美人计吃霸王餐吧,还这么有钱的样子。   唉,叹了口气,谁叫她曾经也是一个外貌协会的下层会员呢,虽然比不上那些师姐们的疯狂迷恋小鲜肉,爱豆之类的,但她喜欢的那个人也长得很帅啊!   “好啊,你喜欢吃什么,我这里有的”她轻快的笑道。   他认真的看了一下她的烧烤台,点了几串莲藕小蘑菇和两串羊肉,她问“要辣吗”,摇头回答了她,她好像很可惜的样子,左手拿着一小瓶子在肉上面撒了撒,右手又那个小刷子上下来回刷,很快她拿个白色的碟子盛着端出来给他。   肉烤的很香,外表焦黄的里面是嫩嫩的,尽管他吃过不少各种羊肉猪肉驴肉甚至鹿肉,但要论炭火烤的话,她的确做的很好吃,而莲藕烤好后,颜色有一层淡淡的金黄色光泽,吃下去还是鲜脆的。他吃了一口就被在怀里打滚的银狐打断,喂了它吃几口肉。   林晓晓看他一边吃一边喂那只小小的长得像狐狸的狗,“它叫什么名字啊,看起来好可爱”,他正优雅的一口一个吃着蘑菇“银狐”忙中回答道。“那它那么小是长大了吗?”她继续烤着她摊上半生熟的肉搭话。“嗯”,秦欢差不多吃完了,正从袖子里掏出手帕,轻轻的拭了下唇,刚好她回过头看到他柔柔的缓慢的用鹅黄色的丝帕擦唇,顿时觉得有一种非礼勿视的感觉,真的,眼前的这个男子有种除了外表上还说不出的性感,这大概就像大学寝室里某个姐妹爱看的并一直向她不断安利的耽美小说里的千丝百媚的美人。   秦欢吃完站了起来:“对了这么久,我还没知道你的名字呢?”,尾音轻轻上翘带来慵懒的感觉。   “双木林,春眠不觉晓的晓,林晓晓,你的呢?”她一边说一边把手掌伸向他,忽然发现自己手油腻腻的又缩了回去,哎,真是忘了,把现代的礼仪带到了古代,所以尴尬的笑了笑。   他看着她奇怪的把手伸出去了有收回来,发现她好像想跟他握手,看了她脏兮兮的小手不知怎么的就把自己的手帕拿给了她“擦擦,在下秦欢”,说完等着她的反应。可她竟然好像没听说过一样“哦哦”了两声又傻笑了起来。   林晓晓想这个名字好像有点耳熟,忘了那里听说过“好,我记住了,慢走”像老朋友告别一样她目送着他。   “告辞”他停顿了一下“谢谢今天的款待”话说的有点别扭,一点都不符合他平时八面玲珑知情识趣的看人说话风格,好像她的存在会影响他一样。   深呼吸了一口气把那一点点颤动的心跳平静下来,真是奇怪,她想。见到那个美男居然会有好像在校园林荫小道里遇到传说中的学生会长白马王子似的,有那么一点不属于自己的羞涩感。   “卖烤串啦,素的两文钱一串,肉的三文钱一串,绝对好吃!快过来啊——”,果然升价后昨天吃过的客人少了不少,她清了清嗓子吼了起来,就像前世看见那些新疆烤羊肉串卖的那样。   他回去后看樊华馆的收入支出账簿,现在他是这处产业的主人了,开始正式接收管理,有太多陈规陋习的风气他都想改一改。揉了揉额角,不知怎的想去到窗前看看那个女人怎么样了,她好像很单纯,很天真,他想道。   走到窗口处,看到她认真地去做那微不足道的事,忽然有点想去了解她。 作者有话要说:  难道就只有几个人在看,太可怕了!蠢作者越低越写点击率越低,受到千万点的暴击砸来!   ☆、靠近   林父自从那天去林记小铺烧烤档帮忙后,第二天一早起来的时候就有些咳嗽,想要勉强撑着但女儿不给还拉着他去看大夫,说不治会越来越严重的,本来想跟她说煲些雪梨枇杷叶子喝的,但她一副紧张的样子只好随她了。   忙完了几天后,林晓晓特意去药铺抓药给爹爹,这几天的症状减轻了不少,她估计着应该是敏感性咳嗽,只有那一天之前都没事,而且那天晚上的烧烤烟雾太多,一连几个小时都让她眼晴想哭的,更别提一直在负责翻烤的林父,可能有什么是对自己没事的,对他是有事的。她凭借自己上一世很一般的生活经验想到。   马婆子汤铺——的确是一家药店,专卖汤药的也有他夫郎坐诊替人免费看诊,不过药是一定要在她这里抓的。林晓晓看了看上面金光闪闪的招牌,还是觉得它像是买吃的。   进去后先向马大夫问好,林晓晓再把目光转向负责抓药的马老板:“前几天我家父在你这里看了病抓了几服药,不知还记得否?”   “当然记得,令堂大人年纪轻轻,相貌俊雅,那小蛮腰的款款的样子,啧啧,怎么会不记得呢”,马店主轻佻好议论好男色的老毛病又犯了。   这是她一进来不怎么跟她客气的原因,那次带父亲过来一见面,这个语言夸张,眼睛直往爹爹身上瞟的女人,一个劲的在殷勤招呼,弄得父亲不自在脸红的样子还没完,居然还以为她不注意小小的吃了一下爹爹的豆腐。真是为老不尊,她无奈的想,继续向她描述病况,这个女人一个劲的说小事小事,然后叫了她正在后头做菜的夫郎出来看病。也算是奇葩了,她看到她那身形偏高大的夫郎一出来她居然一伸出手就迅速地摸了一下他屁股然后扭了一下,像获得什么心满意足的表情荡漾的一笑就回去了座位上,完全不在乎还有人在旁,好辣眼睛啊,林晓晓转头看了爹爹,发现他有点羡慕有点落寞的神情,也许自己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马婆子是附近七邻八街有名的看见美男,不管大的小的嫩的老的,只要风韵犹存来到了她的店里,总要被她那猥琐之色的目光上下抚摸一番,更好的就创造机会顺手摸瓜一下,每每有人跟他夫郎告状,他只是笑笑替她辩解:“她这个人啊就这样,虽然有点不严谨但她不会乱来的!”,好像也是这样,这些年了除了些风言风语倒没见过哪个小夫郎出来要找马婆子负责的。   “那药已经吃完了,我想再抓几幅,不知这样可好?”林晓晓询问。马店主没说倒是一旁的夫郎开口“晓晓啊,你爹爹症状已经减轻了呢,如果是的话我再另外开些润肺滋补身体的药就可以了”说话声轻轻的向从云端吹来的风,跟外表其实不相像呢。   “嗯,我知道了,谢谢马大夫”林晓晓转过头向马夫郎投来了感谢之意。然后就看到他写了一张药方拿给她。有一列列的小抽屉装满了各种不同的药材,有些药材名字也很好玩,她看了叫什么“红娘子,大将军,人中黄,人中白,刘寄奴,使君子”。   “哎呀,小娘子啊,这里有一味药要新鲜的,这两天卖药的那个小郎君没有来,所以……大宝贝啊,那个半夏有没有其他的味药可代替啊”,“这个可有点难办”他沉吟道。   “半夏是不是清热化痰止咳润肺的那个?”林晓晓问,“怎么你认识”马店主随意的问。“我以前常常跟随外婆去山里抓一下清热祛毒的凉性草药,其中就有半夏,我知道哪里有了”,兴奋的说着。   “也行,你要自己采的话,记住二两新鲜的半夏跟这些煮在一起”,马店主扬了扬眉头,轻松的把几包药递给她。   付完钱出来,林晓晓就搭载这里最便宜的公共交通工具——牛车,去了离这里不远的莒南山,那里她之前还爬了九百九十九的步阶去白马道观,在沿途的时候她就看到了不少小时候住外婆家田边山丘上有的药材,有一些她是很熟悉的。   秦欢今天闲来无事想驱车去看望白马道观的昔日好友,他比秦欢入行的早,曾经教过秦欢不少的风月场所的人事道理,两年前因为轻信一个骗财骗色的女人就一时想不开上山做了个清心寡欲的道人。他想不通那个女人姿色平平,无甚特长,只会粘人的哄着阿诺,居然精明的阿诺也会也会被她迷了心,把自己的一切都给了她,她可好,没几天就跑得不见人影了。   秋来竹林萧萧,一阵风吹过便能落下无数片的金叶。   干净整洁的木房对着竹林而建,房前有花圃,只是那牡丹月季花落枝头颜色枯萎,连精心伺候的君子兰也一片无甚生机一片落寞之态。   房后有菜园,生机旺旺的蔬菜只剩下莴苣了,但其他的南瓜,葫芦瓜,黄瓜倒是一个个出落的精神饱满的样子躺在地上。   秦欢随诺一道人参观了他的住所,尽管看到他衣食皆好,但毕竟粗衣蔬菜的,浑没见鸡鸭之类的,可见他已脱离了往日的锦衣玉食的习惯,一下子怜惜的问:“你还在等她吗,可后不后悔?”   “求仁得仁,求果地果,我如今也很好,阿欢你可是有什么心事?”,他轻描淡写的把话题转了过去。   “是有些事,但是也没什么好说的”,秦欢淡淡雅雅的一笑,他本来想说他已经不是那个案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了,他现在是樊华馆的主人,他不用笑着去奉承客人了,尽管现在依然有大把的客人愿意花重金只为见他一面。看着眼前这个已经有点陌生,似神仙般淡漠的友人,他忽然不想用这些事情来打搅他宁静的心,拒绝了他留下吃饭的邀请,告辞离去。   来的时候有点期待有点欢喜的心情,回来的时候却不知为何有些落寞。   山上的天气多变化,有时东边雨西边晴日,有时山上大雨,山下艳阳高照。   刚兴致高扬的采了好半袋子的半夏,正想再采点其他的她知道的药草,在地上蹲了半天的腰起来伸伸懒腰,嗯,定眼一看,怎么天黑了,不可能啊,现在应该是中午过一点啊,再看看天空四边,有滚滚的乌云涌过来,不好,可能要下大暴雨了,她面前就有好多蜻蜓在飞来飞去。赶紧下山——这是她现在此刻唯一的想法。   下山的路有一条近路,那是专门修给马车用的,方便京城大户来往上山。秦欢正暴躁的使力拉着缰绳催促马前行,想要把陷入坑洼的马车轮走起,可惜他扬了几鞭子都没效果,看了看周围没什么行人马车的,就只好自己下车推。   林晓晓跑得气喘呼呼的,看已经到半山腰了,就停了下慢慢走,积累一点力气再跑。她好像看到有一个有点眼熟的人在推马车,走进一看,是那天的大美男,想了想问“要不要我一起帮忙啊?”秦欢正无奈今天没有带人出来伺候懊悔着,耳边听到有声音响起,是她——那个叫林晓晓的女人。   他整理了一下衣襟,轻柔的笑,眼睛柔和成天上的一弯月亮般“麻烦你了,我正想找个人帮我呢”,林晓晓也不假客气,撸起袖子便跟着他一起推车,其实这里的女尊世界还是男子的力气大,两个人有好几次都推了起来又很快的落了下去。   天空雷声轰轰,不到一刻间大雨瓢泼而来,砸到人脸上像一个个软针,加上天气已经是秋天,更觉有一股寒气。   她给自己加油打气道,来,再来最后一遍,果然把那个该死的马车轮推离开了,马车向前行了几步,不料突然那马不知为什么一下子向后退了开了,而她跟那个美男还在后面的位置。   “恍当”一声还有地面的摩擦声,她就被撞下了山道下面的缓坡里,一路向下滚着,一时间她下意识的护着脸把自己抱成一团向下滚去。   而秦欢由于不像林晓晓那样正对马车,慢了一秒也被捎带着滚下来。 作者有话要说:  看的人很少,但我还是想坚持填坑,只是看的那么几个读者能不能给点鼓励呢,哪怕只是一句话的评论!   ☆、山洞   看上去惊险刺激,摔下去的时候不过七八秒的时间就停住了,大雨仍在继续,幸好山坡上多草,因此两人只是全身多处轻微擦伤。   林晓晓狼狈的起身,看了一下周围有什么可避雨的地方,手肘丝丝的发疼,整个人简直比落汤鸡还狼狈。与此同时秦欢则比她幸运多了,摔在一个缓坡低凹处,所以站起来的时候林晓晓没有看到他,等到两个人在距离对方六七步的时候才发现彼此,秦欢看到她行走困难,左脚似乎擦伤了脚裸,一高一低的走在,上前问“你没事吧?”她抱歉的开口“脚好像有点痛”,说完像个小动物可怜兮兮的皱着脸。他无奈看这雨阻碍了他的视线“你先上来吧,我背你”,“啊,这怎么好意思”她呐呐的开口。“毕竟也是因为我,你快点!我们找个山洞去躲一下雨”他说完低下腰。   她小心翼翼的上来抱住了他的脖子,有一点感动的抱紧他。记得高二的时候有一次班长组织全班同学去附近的白云山爬山去玩,那时除了几个另有活动的几乎都去了,那山既不高也不陡,都是平缓而上的步阶,大部分的都是男女搭配一起玩,有事情就找男生解决,一路上都说说笑笑的,很快乐,那次她走着走着好累了,不小心脚一崴走不了了,那时候几个女生都在叫嚷着让男生发扬绅士风度送她下山,但没有一个人愿意提前下山脱离集体,最后等到大家玩得差不多了才一起下山。那时在默默的等候中,她多么希望有只为她一个人的英勇骑士出现带她离开,不会觉得班上的男生不仗义,因为没有人必须要管你,要对你好的义务,只是会有一点小失落的遗憾。   现在尽管不合时宜但她还是抱紧了他。秦欢走了几分钟才发现有一个可避雨的山洞,就不知道里面有什么危险的兽类或蛇虫,到了洞门口他放下她,捡起一块不大不小的石头用力向里面扔去,过了一会里面并无动静,牵着她的手就慢慢的向洞口走去。在洞口两米处停住不走了,因为这已经可以避雨了,再入到里面则是完全不见光了。   他仔细的打量洞口周围,发现地上有炭灰的的痕迹还有不少干燥的木头树枝,应该是附近上山打柴的农人经常在这里躲雨,因此应该安全,“你看一下柴木周围有没有火种?”他向林晓晓冷静的说道。   她听了裹着湿透的衣服弯腰向前面的树枝墙壁角落里摸去,发现果真有一个火折子还有两块打火石,一下子眉开眼笑手举着向他示意“真的有哎,你看”,秦欢看见她灿烂的笑容,不觉卸下心防回以张狂骄傲的一笑,就像让人置身于一大片玫瑰花的庄园里,而他是这个独一无二庄园的主人。林晓晓有点惊艳的看着他的笑,一时间空气里的沉默散去。   她努力的把散落的细树枝捡起拢成一小堆,打开火折子万分紧张的小心点上去,看到里面轻微的起来火光,她怕风熄灭就用双手挡在火堆的左右。秦欢看到她这个样子觉得很可笑,愉悦的躺在山洞墙壁一旁,看着她把火生了起来很快又熄灭了的有点可爱的沮丧样子,正想出手帮她,她转脸看过来对他说:“你看,我把火生起来了把”满满邀功的样子。他只看到她的脸成了个黑炭大花猫,而那花猫的两只黑眼镜很亮,很亮。   火堆上的火满满大了起来,光明亮而温暖,外面的雨是大是小好像已经不重要了。   林晓晓看见他柔荑肤白的手指缓缓的移向腰带,接着解开天青色的外袍,手指再一拉颜色青淡的近乎无的中衣也除了下来,等到他要把里衣解开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出声了:“你这是要做什么?”   秦欢听了,勾魂夺魄的靠近她耳边压低嗓音的说道:“难道你不知道吗?当然是做一点我们都高兴的事啊”   “这样不太好吧,这个”她防备的坐远了一些,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对他的这一企图并没有太大的生气或愤怒,或者说在这个时空里吃亏的不可能是她。   他继续挑逗的用魅惑的姿态说道:“你难道真的没有听说过红玉公子这个名字?”,她会想了下,啊,对了京城风月场所第一美人,下到七岁小孩上到八十老妪都在京城大街看过他的花魁□□,好像是第二次连着夺冠了,原来是他,想到这个他的真实身份好像有一点难过,不知是为他还是为什么。   “我知道,你是吗?”她天真的回道。   “当然是,怎么你看我不像吗?“,他用皓白的手理了理黑的发亮湿漉结成一小团的长发,接着伸手去轻抬林晓晓的下巴,轻如羽毛的说”怎么样,要不要试试?人家的服务可是有口皆碑的哦“。   她结结巴巴的”不用了,我……“不知该拒绝他突如其来的热情才不伤人。   ”这样呀,那就算了,我要脱衣服了,你自便吧“,态度忽然一变的冷谈的说。   林晓晓看到他支起来的木架才知道原来他是要烤衣服,顿时为自己的自作多情大惊小怪感到丢脸。   把全身除了亵衣都解下了的秦欢惬意的靠做在墙壁上眯着眼问”你要不要也脱啊,我听这雨还有的下“   她的衣服已经比较破烂了,一路摔下来粘石带泥的,于是除了亵衣也顺手脱了让火烤干。她把自己蜷缩着抱在一团,看见秦欢穿着半干的亵衣就像一条雪白的鱼坐着,脸上的神色有些苍白,被雨一洗越发白如玉的肌肤像一朵雾水清新后的白玉兰。   转过头望着外面的雨,她担心雨一直不停可能今晚都要在这里过了,还有爹爹看见他那么久没有回一定很担心她。   秋夜来的很快,天空暮色渐浓,雨也渐渐小了。   两个人依然被困在山洞里,秋风是一阵一阵的凉,尽管不断的让火更旺一点,烤干的衣服也穿上了,但随着夜色的加深她还是觉得冷,不断的揉搓着自己的双臂,不时跳跳脚,不知是山洞潮湿的原因还是下雨更冷了的原因。   秦欢一直在想事,开始想的是樊华馆的一些生意处理的事后来感觉到凉风侵肤,不禁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一个可怜的男人——给了他最大也最温暖的爱,那时那样冷的秋冬天,爹爹会缝很厚的被子给他还会因为他出去外面跟人打雪仗而一定要他喝姜汤,现在他想回报爹爹那份爱,想找一个在乎的人对他好都是不可能了。他平常绝不会这样感情软弱,甚至在别人面前流露自己一丝一毫的脆弱,只是这样孤山野岭的夜晚看见一个不怎么相识的女人,脸上露出担忧亲人她爹爹的表情刺痛了他那根压抑很久的心弦。   他看见她冷到睡不着的样子,无所谓的开口”要是冷的话我们合在一起睡好了“,林晓晓听了这话愣了愣高兴的回道”你不介意的话,我“,“随便”,不知为何秦欢对她态度冷冷的了。   林晓晓走到他旁边轻轻的躺下,他则丢了几根较粗的木头进去后也躺了下来,闭了眼睛假寐了一下后因着温暖的火光和旁边人的体温,她安静的睡着了,而他被这种不舒适的环境折磨到下半夜才睡着,期间他并没有发现她的手和脚跨了过来,像抱着只大型的维尼熊一样亲密的抱着他。   清晨的阳光照进来的时候是刺眼的,秦欢早一会醒来看见林晓晓手脚一起上的抱着他,竟意外的没有生气叫醒她,而是等她醒来一起算账。   她伸了伸懒腰,觉得好像又回到了在宿舍里睡觉一样抱着她可爱的大熊一起酣睡,迟钝了足足一分钟才回过神来这里是什么地方,她的手脚还压着人家的肩膀和腿,想死的心都有了,自己的睡姿怎么这么差,她抬眼看向他。   他没了往日的笑意,淡淡的带着一种审视的目光看着她,好像等她开口。   “我……对不起”她还想说“我会负责的”但那样子不是很奇怪吗,所以只有这一句。   秦欢看她低下头好像害羞的说这一句对他来说无关重要的话,转眼间春风回暖的一笑“人家不怪你,叫一声我名字来听一下?”   “秦欢?”她不确定的开口。   “怎么说来你昨天也算是被我连累了,以后就算朋友了,你可以叫我,对了你多大了”他漫不经心的问。   “过几个月就十九了”似乎不想让他看上去比自己大,她这样说道。   “哦”带一点点落寞的样子媚媚的说“你可以叫我一声秦欢哥哥”,林晓晓大汗:秦欢哥哥?看韩剧也没有这样肉麻的。但她还是说“嗯,记住了”也没答应叫也忘了问秦欢的年龄。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为什么点击率这么低呢,文笔是第一要害,文案介绍可能也是可以写得更好的,要不要重写呢?关于第六章可以不用改的,我终于明白了只是敏感词的问题,蠢作者完全可以避开这个陷阱,用间隔号或者同义词,晋江的水好深哦!我最得意的就是欢客那一章,现在我都不想回头看了,哭哭哭!   ☆、再见   在两个人一起搀扶着一起走路的时候,突然在前面的草中窜出了一条灰色的小蛇,它迅速的往秦欢那里滑行过来咬了一口,然后很快的跑了。   林晓晓发现情况也不管三七二十一马上就把秦欢摁做在地上,出手脱去他的鞋袜,看到有两个红肿的蛇印马上一低头就下嘴猛吸一口,嘴里是浓浓的血型味,“噗”的一声往旁边吐了出来,再接着吸,知道看见伤口的血液是干净新鲜的,也不抬眼看他,急急的往前面走几步,看到一些草兴奋的叫了起来,拔了一些青色的叶子和草茎往嘴里塞去咀嚼,十几秒后低头往他的小腿上用手盛着敷上去,才终于大叹一口声瘫做下来,仿佛她刚刚做了一件万分危急的事。   他还没来得及反应的时候就已经被看起来人小小的她按到在地,然后就看着她着急的动作,忽然不想出声,就静静的由她。“刚刚那条是毒蛇吗?”看她很有经验的样子,他问道。   啊!林晓晓其实也不知道更没看清楚,只是如果被蛇咬了的话最好还是当有毒的处理,小时候跟外婆生活的时候,外婆说一般有蛇出没的地方都会有治被蛇咬伤的草药,所以她认真的去看了看,真的有一种叫“鬼针三叶母”的草在这偏僻的山洞旁,以前这种草多生长在荒山野岭里才会有那么个奇怪的名字,其实这草也就长得很普通。   “不知道但我怕它是就预防一下,你现在怎么样,还能动吗?”她担忧的问。   “脚好像有点麻”他淡淡的回道。   “这样啊,不如你在这里等我,我回去叫辆马车过来搭你回去医馆再看看?”她很诚恳很担心的说,好像那个被蛇咬伤的人是她而不是他。   秦欢看着她像小狗一样亮晶晶的眼睛有点不知该怎么说话,好像不会讲了,过了一会“好,我等你”像誓言那般郑重。   “那你小心点,不要乱动”她开口嘱咐道。   在秦欢交代了去樊华馆叫马车和大夫一起过来也好为她也看看,林晓晓就用饿着肚子的力气跑下山,再叫车去找马婆子的夫郎就上山了,她不想等,万一有什么不测呢,无论是过去还是这里的现在,她最在乎的就是亲情,虽然她几乎在单亲家庭长大。   拉着人风风火火的赶着马车很快就到了那个路段,秦欢驾驶过来的马车已经不在原地了,林晓晓小心的走下去,用最后的力气奔跑过来的时候,她看见秦欢还像她走之前的样子,大大的出了口气。他看到她那样只露出一个柔柔的笑,像在安抚她。随后马夫郎过来检查了秦欢的伤势,说这应该是一条没有毒的蛇,处理的很及时,叫秦欢动了动脚,没发现异常,说没事了的时候,林晓晓才放下提起的心。   到要上去的时候秦欢说一个人可以了,但林晓晓不肯,一定要背着他上去到马车,这一次是她用看起来瘦小的身体背着高挑的他。   他突然笑了在触碰到她衣脚那一刻,笑的很幸福,第一次被一个女人保护的样子,原来是这种滋味!林晓晓听到他的笑声也傻傻的跟着笑了起来,想要开口聊天却不知该找什么话题,便轻轻哼起了歌:   曾在我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   陪伴我漂洋过海经过每一段旅程   隐形的稻草人守护我的天真   曾以为爱情能让未来只为一个人   关了灯依旧在书桌角落的那个人   变成我许多年来纪念爱情的标本   消失的那个人回不去的青春   忘不了爱过的人才会对过往认真   只愿得一人心白首不分离   这简单的话语需要巨大的勇气   这是她以前在宿舍里最爱唱的歌,每逢KTW必点,不管有没有人在听,她都会唱的很认真,很陶醉,因为她也有心底的那个人。   秦欢听着她哼着一些歌词不知道写什么的歌,只有最后那几句歌词听懂了“只愿一人心白首不相离”,看她还很尽兴的样子也不打断,就静静的听着。   中途送了马大夫回家,两个人也很快的到了樊华馆,此刻馆里的主事们正急得走来走去犹豫着要不要报官,看到秦欢除了衣服有些破安然无恙的走过来的时候,和秦欢之前相好的人都一窝蜂涌了过来,马上就把林晓晓挤到了一边。   秦欢一边安抚着大家简单的说了一下事件的经过,一边用眼瞧着她,看她要离去的样子忙开口问她要不要吃饭再走。   林晓晓虽然很饿,但家里爹爹肯定为她急翻了,“不,谢谢了,我还要赶着回去报个平安呢,没什么事的话,我先走了”   他虽想挽留,但一想反正来日方长就跟她说了声“嗯,明天再见”。   林晓晓一回去没有看见人向左邻右舍打听,跑过去一看就看见林父叫人代写讼状纸,要去报官找她。她忙喊了声:“爹爹,我在这里!”林父回头一看“你这孩子,哪里去了怎么弄成这样?”说完就拉着林晓晓看她有没有事,“我没啥事,爹爹,只是昨晚去莒南山回来的时候下雨了就去躲了一晚,这才这么晚回来”带着些哭音紧紧的抱着林父,当她看到他着急又无奈的神情在一旁的时候,她只想责怪自己,为什么做的那么差劲让家人担心受怕。   回去好好的洗了个澡,林父一定要亲自为她上药,林晓晓还有点不好意思的脱了一下衣服,上身只穿肚兜。   林父一边心疼着上药一边数落她“怎么躲雨躲成了这个样子”,她苦着脸回道“我也不想的就不小心滚下来了山坡里”忽然脸色一转“不过你看我这不没事吗,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不知道爹爹那么爱我”夸张的撒娇笑道。   “你啊”林父用手戳了戳她的额头,一副拿她没办法的样子“一会要小心点,过阵子,爹再给你讲个夫郎,老老实实的过日子,不要东走西走的啦”   林晓晓瞬间丧气的想,夫郎啊!她还不想娶,在家里条件还没稳定下来的时候,更何况回现代已经不可能了,但她还是想找一个爱的人在一起。想到这个,她的脑海里浮现的不是那个人的影子而是,一个令她有陌生心动感觉的人,她从来没有认识过像他那样子的人,却觉得莫名吸引。 作者有话要说:  不知为何,这章很短!   ☆、心动   由于担心林父的咳嗽,林晓晓打算不做烟火烧烤了,改为和串串香很想的关东煮,也是一样的把一些肉和菜切块分别用竹签串起来,放进一个个用铁制成的小格子里煮,为了达到味道同样吸引人,她还用力高汤去为煮,保证出来的味道也很香。   黄昏渐渐来临,林晓晓推着一个小板车和林父一起慢慢的往临清湖走去,一路上看那湖水清澈,柳枝微扬,夕阳西下,天边的晚霞一片如火烧云,不由地觉得心情很欢畅,虽然天气已经有点冷了,让人想宅在家里,但是能在这种还算温暖的时候出来走走看看还是很舒服的。   岸上的小贩做白天生意的已经在收拾东西回去,不管有没有卖完,但脸上的表情都是平静带着淡淡舒适的,而做夜晚生意的摊贩也到来了,开始布置自己的桌椅,整个临清湖不管白天还是夜晚都是那么有一种不冷清,恰到好处的繁华。   就像去一个旅游城市的风光呢,林晓晓想着,一边随口和林父聊着“爹爹,我看天气冷了,你也该添衣服了,明天我们去看看有什么漂亮的衣服然后还去买几床棉被子,”林父赞同道:“好,我们明天就去,棉被的话其实家里就有好几床呢,哎,来的太匆匆忙忙了,晓儿,你说回去拿好不好,有些过冬的衣物也正好带来?”   “可是爹爹一个人回去会不会有危险?”她担心的说。   “没事,你以为我还是十七八岁招人喜欢的青葱少年啊,爹老了,谁还会对我有什么想法”林父故作玩笑的打趣道。   “哪里”林晓晓放下板车的手推杆一把抱住他的胳膊脸贴上去“在我眼里,爹爹永远都十八岁貌美如花,等过些日子女儿挣些钱就挑一个老实巴交的女人跟爹爹结婚,照顾爹爹一辈子岂不好?”她大胆的说,这个女尊时代其实对男子是很开放的,就像古代的唐宋王朝是提倡寡妇再嫁的,若女子出嫁后守寡难以独立门户,家中的长辈就会为她再寻亲事。这也是她穿越过来后不久发现的。   “你啊,就只好消遣你爹爹”林父嗔怒的瞪了她一眼,林晓晓打马虎眼的笑过“就知道爹爹舍不得我”,是的她一直都知道一个人的生活是多么的难过和孤独,所以她不想让这个免费得来的好爹爹再继续为她一个人生活着,如果有合适的大娘出现,她会愿意把这个温柔贤惠的爹爹让出一半给她。   秦欢抱着银狐再楼上的窗口静静的望着,为了特意看清楚她,他来到了二楼的一个离她的林记小摊很近的一个窗口里。   今天的风有点温柔,从窗口看上去林晓晓正和她父亲一路有说有笑的从湖的东面行过来,推着一辆不大的板车,外面用布遮着,应该是她的那些菜肉。   远远的看见她看见她被光笼罩的身影,心里隐隐的在加速的跳动,想快点下楼去跟她打声招呼,但又觉得太落了面子,只是慢慢的,慢慢的看她把一切铺展开来,一一弄好动作不疾不徐,一切都那么温柔美好的样子。   秦欢抿了抿嘴,为了此刻他今天花了很多心思去打扮,穿了樱花色的袍裙头上戴了一支六月雪的簪子,额上贴了薄薄的花钿,唇上也配合着今天的妆容染了个淡淡的粉色,他的唇舌不染也是像红蔷薇那种诱人的色泽,以前他从来没有这样打扮去取悦过谁,可今天还饿着肚子的他,居然为了想见她,想去她那里就妆扮好之后也不想去吃饭了。   虽然香味没有串串香那么让人食欲大开,但由于是热食还有汤的香气还是吸引了来往的游客路人买上几串。   “来来来,这是你的要什么调料?”   “好的,四串香菜,两串蘑菇,三串猪肺是吧,马上来”   “一共二十三文钱,谢谢光顾下次再来”   林晓晓一边吆喝着记住客人点的菜,一边手脚利活的递菜收钱,煮菜主要就是林父,两个人配合的有张有弛,忙中不乱。   “你好,一共十五文钱”,她说道。“什么?多少钱?这么这么贵,老娘可没有这么多闲钱,才吃了几串东西,不行,这个价格不合理!”一个身形矮小,但态度凶横的老女人在四方桌边吃完后站起来闹哄哄的大声嚷道。   本着服务的精神,林晓晓明知对方在耍赖想吃霸王餐,还是认真的说“我们是明码标价的,绝无欺骗,经常来我们这里的顾客都知道,一串两串是多少钱,所以小本经营也不议价赊账的,还请多多谅解。”很诚恳的表情说着。   周围的看客食客们也一边叫好,为林晓晓起哄“没有钱就不要想吃人家的霸王餐”“都是小本经营这又是何必呢”“真不要脸,敢吃还敢赖账!”四面八方的口水声向那个还在桌边红着脸的女人喷着,情急之下她脱口而出“就是不给你能奈我何?在这条街上我们老张家岂是好惹的,我来你这吃是给你面子,看得起你别不识好歹!”还倒打一耙理直气壮的说到。   起哄的人更多的是看热闹,但没有一个是愿意来出头的,因为谁也不想招惹上这附近有名的二流子,她姐姐也是一霸不好惹。   她本来还想开口据理力争的,但一个饱含正义的好听的声音插了进来,“哦,这么说来这京城没有王法喽,你的那些话要是让京令尹听到,不知她让你进去吃几年饭呢?”秦欢冷淡威严的说道。   众人只看到一个身姿妙曼的大美人突然来到这繁杂的林记小摊面前开口出声,有知道的人指着他说“这不是樊华馆的头牌吗,京城了两次的花魁啊”,“果然名不虚传,真人比我想的漂亮,还以为是吹出来的”“啧啧,这身段这凝脂如玉,可比我家那口子不知好了多少倍”,那吃霸王餐的看见是对面樊华馆的大牌出头,也听说过他跟京里的不少达官贵人有来往,怕惹着事遂胆子先怂了,“你看,都是我一时糊涂脑子不清楚,不就是十五文钱吗,我现在给你”说完马上从袖子里面掏出了一串铜钱数了两项呐呐的递给林晓晓。敢情这二货装完恶霸就装老实人了,她盯着她一脸赔礼道歉的笑,伸过去手接到。   热闹看完了围上去厚厚一圈的人群也就散了,“众里寻他千百度,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的伊人却还站在原地。   “你怎么还站在这里快过来坐啊,”林晓晓亲切的对秦欢说还用手指了指旁边干净的桌椅“今天真的谢谢你,你想吃什么我给你做,不过也只有这些菜了”十分感激的神情。林父也在一旁帮衬到“是啊,这位好心客官”。   秦欢脸色古怪的想,她怎么好像没看到他穿的多漂亮吗?怎么眼睛还是跟以前一样平平淡淡的,刚才看见她受人欺负他才忍不住出来当了一回大男子,不知会不会影响自己在她心中的形象。   想要问问她回去后有什么伤口,但林父在这里他不好开口,形象也要端着所以淡淡的出声“不用客气,我说了昨天你帮过我,我们算是朋友了,这点小事不算什么。我还没吃饭呢,随便来一点就可以了”   林晓晓咧起大大的笑脸“好”就去弄了一些好吃的丸子加一点青菜又说道“那个可爱的小家伙呢,也叫它过来一起吃点,我这里还有不少肉丸子”正说着,担心主人的银狐圆溜溜的从前面门口跑了过来,一把蹭在秦欢的脚下打滚,真的好像只雪白的大猫。他把它抱起来放到膝上,轻轻开口“昨天多谢了你”。   “啊”林晓晓脸红着不知该如何答话,正好丸子熟了就用瓷碟盛好端过去“你试试,这个是我用鱼虾泥打制的超级无敌超弹牙的丸子,保证你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自豪谄笑地期待的看着他。   她不看他时,他不喜欢,她认真的看着他时,他会觉得有点奇怪“你陪我一起吃”说完脸上神情就像一朵华丽的牡丹花突然的开了,那样的美和吸引人,这不是她第一次看他看到有点迷妹的表情,却是她第一次听到了自己不规律的心跳声。   “好!”回答还是那样简短,但是嘴角的笑意却一直停不下来,拿了两双筷子先用开水烫一下然后递给他,怕他不习惯这里的碗筷。   秦欢接了过来夹了一个丸子伸向她的嘴边“你先试试?”,林晓晓有点呆呆的下意识张开了嘴接了过来,看见她这样,他魅惑的一笑“好吃吗?”   一边嚼咀乐呼呼的点头“好吃”,一边也拿起了筷子直接戳一个丸子也伸向他嘴边“你尝尝?”,秦欢优雅的张开花瓣似的唇轻轻一咬那丸子的边缘,就一小口慢慢的嚼咀了起来,那像狐狸一样的眼角微咪,透露一种说不出来的性感和优雅。   看见秦欢吃的那么少,林晓晓不好吃太多怕自己一下子把碟子里面的丸子吃光了,就去逗弄他怀里已经不甘寂寞的小家伙,粉红色的小爪子摸摸,柔软的肚皮摸摸,还有那可爱的想吃肉丸的表情,都让她觉得好玩极了,一边喂着它吃一边和秦欢聊着一下家常事琐事,居然也能聊出很大的趣味来。   只有在一旁的林父有些担心的看着他们两个仿佛很熟识的样子,似乎还有一点说不出的亲昵,但是看着晓晓笑的那么开心也就压下了心里的疑问,在一旁不打扰。 作者有话要说:  去看文是一件愉快的事,去写就会发现自己是在太幼稚了,哈哈!   ☆、喜欢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大概是怕她知道又怕她不知道,怎样才能确定自己喜欢一个人呢,只是凭借几个小小的心动吗,还是需要更多的东西?   秦欢跟林晓晓告别后回到樊华馆里,正叹息一声泡在四周装修华美,雾气缭绕的浴池了,水面上飘了一些有助睡眠的干花瓣,他懒懒的张开手臂靠在浴池边,带着香气的水珠从他晶莹滑白的额头上一路流淌到腹部以下的水里,别有一种美人无力的风情。   他是不是太过于看重那个女人了,为什么总是忍不住去一直看着她,难道自己动心了?如果是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呢?她究竟有什么好的值得自己有一点贪恋?已经半个时辰了,他还在浴池里呆愣的想,一点都不像平时玲珑心的样子。   “晓晓,你跟我说那个人是谁?”一回家洗完澡之后,林父就过来林晓晓的房间进行好奇询问了。“他是我前些日子偶然摆摊的时候认识的,叫秦欢,很不错的一个人”林晓晓犹豫了一下开口。   “那你今天跟他很熟悉的样子,是不是对人家有点意思?”林父眼睛盯着她,“我……我们只是还不错的朋友,哪有爹爹你想的那样”,不知为何她这样说的时候有点心虚。   “爹爹不在乎他是谁,只是希望晓晓你心思要沉稳些,一问你谈婚娶夫的事你就开始糊弄爹爹,娶个儿郎在家帮忙有什么不好的,趁爹爹还有精力帮你带孩子,你啊”林父说到这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叹息,这女儿什么都好就是有些孤独,好像在逃避什么一样,自从前年受伤连他也不是很记得了。   “那爹爹如果他是在樊华馆那里的,女儿如果喜欢他也没意见吗?”林晓晓忽然就想试探的问这一句她也觉得像是承认了什么的话。   “我看见他进去了那门口,要是他能出来单独过日子,我啊,也不管你那么多了,要是要花很多钱给他赎身,晓晓,你啊还是慎重而行,”林父有阅世经历的人成熟的给出了自己的意见。   林晓晓倾身过去抱住他的脖子动情的说:“我就知道,爹爹对我最好!”哪怕是人类文明发达的现代,对于门户的偏见和门当户对的理念还是不变,要是你跨越了某个阶级和另一个人在一起,劝分手的永远比祝福多,就好像她的舍友喜欢上了一个富二代,两个人也顺利表白在一起了,但其他的人都认为她是麻雀飞上枝头,各种嘲笑嫉妒让她备受压力,男方的父母也不喜欢她,认为他们的儿子可以找个更好的,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是分了,当时整个403宿舍的女生一起出去喝酒咒骂这个万恶的“旧社会”。   第二天林晓晓送林父上马车回去马山村拿些过冬的衣物棉被,还有回去看看村子里面的情况怎么样了,要分别四五天,她的眼角就红了,只有一想到一直陪伴你的人在晚上早晨你会看不见他,就会有一种今天不是今天的感觉,而是其他的日子。   小心的扶着爹爹的手上去,林晓晓叮嘱道“一定要小心啊,要注意风寒,最近天气凉,晚上要多盖几床被子……”开启了碎碎念模式。   林父开怀的看着她,目光中隐隐有泪,这恐怕是天底下所有父母的心情,儿女孝顺!   目送着马车一间间的驶过周围的店铺,她在想自己最近心情是不是也跟着天气一样变得有点脆弱了,有时候晚上出房间去出恭,感受到一阵阵的略刺骨的凉风,她会觉得有点寂寞,像伤春悲秋里的文人墨客。   无意识的循着街道一直向前逛去,一路上都是热热闹闹的买卖声,听着这些市井声音总让人受到某种安慰。   “公子,你觉得这件这么样?”香杏拿着一件领子绣了一圈狐毛的雪白色大氅向秦欢比划了一下,此时是在罗文成衣铺的一楼大堂里兴致高昂的说。   秦欢略蹙了眉头:这件大氅会不会太素,如果下雪了和她一起去赏红梅,她会喜欢吗?还是旁边这件红色的会应景些?今天他本来是不想出来的,馆里的那些陈年烂账还没处理完呢,但是身旁的两个小郎硬是想出来看看,说是卖衣服其实馆里的衣服都是定做的有人专门送过来,他们只是小孩心性禁不住热闹的诱惑。   好像听到熟悉的声音,”这件先收下吧,那件不需要了“,林晓晓转过头一看,是他,今天穿着一身淡淡的青衣,精致苏绣的罗带束腰,垂下两个系着七彩琉璃的璎珞,看起来有点飘逸像春天的打扮,难道不有点冷吗?看到他的第一印象不是他穿的很好看,而是觉得他可以穿的更暖一点的。   站在店铺门口在想着要不要进去跟他打声招呼,进去了又说什么话呢,她有点不知如何是好。   秦欢把眼光投向了街道忽然看见她呆呆的站在那里,不知道该不该进来的样子,笑了笑:”怎么,不认识我了”   林晓晓察觉有人在向着她说话,目光向前一看他已经走了过来,离她只有几步之遥。忽然咧开笑脸道:“我看见你了,不知道该不该进去打扰你”   “怎么会是打扰呢,我正缺少一个人帮我看衣服,来,你看看这件怎么样?”秦欢随手拿了一件宝蓝色的丝绸曲裾给她看。   “这件啊,颜色是很漂亮,如果现在穿的话会不会薄了点?”林晓晓认真的参谋开口。   秦欢大夫优雅的轻笑着,把头轻轻的靠向林晓晓”那你觉得我穿什么好看又合适“。   她的耳朵快红了,从来没有异性这么跟他讲过话,带有一丝若有若无的暧昧,呐呐的”我觉得那件白色的斗篷就不错,还有旁边那件双层夹心褙子也可以“。   ”好啊,你帮我试穿一下我就买“秦欢看出她的窘迫有意调笑道。   试穿?林晓晓有点搞不清楚这个概念,是帮他穿还是自己穿啊,一旁的香杏已经把衣服递了过来。   有点紧张的手穿过他的脖子还有腋下,由于她的个子只到秦欢的肩膀所以还得踮起脚尖去够着,这个场景就好像韩剧里面女主是秘书男主是霸道总裁,有暧昧的她给他系领带,那部韩剧叫什么?她有点想不起来了,一边神游太空一边脸红着总算弄完了。   秦欢看着她紧张的神情和不经意的温柔,嘴角微微扬起顺口问道”吃饭了吗,不如到我这里用一餐吧,上次的事情还没有机会好好谢谢你呢“语态十分温柔,像校园小说里面那个温柔的王子。   她仰起头看着他清澈又带有某种致命诱惑的眼睛,不假思索的点头”好!“   秦欢看了看她穿的衣服很是一般就拉着给她挑了几套衣服,说是谢礼,不仅这样,他还让她一套套的试穿,看什么颜色搭什么款式最好看,她就像一个模特一样全程听凭他的指挥。   到了结账的时候,她一看价钱那么多就想自己给,但秦欢说了句”你是不是看不起秦某人所以……“脸上就好像骄傲的小动物受了伤。   她犹豫了,妥协了,心想着改天该怎么还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放假了,快要放假了,相信今天大家的心情已经飞起来了,我也是!还有跟几个看我文的读者道声歉(虽然你们不留言)我打算也给自己放几天假,到十月四号恢复更新!绝对保证!谢谢有人来过,话说最近的韩剧有没有人看,步步惊心丽,云画的月光?   ☆、情敌   由于昨天答应了他的邀请去樊华馆吃晚饭,林晓晓下午三四点的时候就把要卖的关东煮菜和丸子的小推车准备好了,经过半个小时的路程抵达了临清湖,此时湖上游人很少,淡淡的金色阳光洒在湖面上有一种慵懒的妩媚,特别是带点凉意的风吹来让人觉得很惬意。眼看着时间还有点早,她打算再散点步,于是就随意走走,走到了拱桥那里。   “都是你这个狐狸精勾引我家婆娘,臭不要脸的以为凭借自己那小小的骚样就可以进我蒋大郎的家门了吧,你也不打听打听自己是什么货色什么身价?”一个穿金戴银绫罗绸缎打扮的中年男子正在拱桥中央拉扯着一个看起来年纪轻轻温柔典雅的男郎。   “樊华馆本来做的就是买卖生意,有客人来了或离开了也是平常事,容某人不过是里面的一个小倌而已,”容华蹙着眉淡淡开口。   “哼!小贱人敢情把自己撇的那么轻,以为我不知道你打的是什么吗注意?我告诉你要是再看见我家婆娘来找你,保准撕破你的脸看你还拿什么去勾引人”有点发福的中年男子一手扯着容华的手臂,一手抬起他的下巴凶狠的说道,容华挣扎了下想扯开,但是却被那男子狠狠的一推身子露出桥栏边,一下子掉了下去,而那男人也不看就这样跟着侍从走掉了。   林晓晓刚上桥恰好听到了这一幕好像撕小三的戏码,她不知该说什么或者如何评判,那看起来蛮横的男人维护自己的婚姻找破坏者有错吗,没有错。可是那个在樊华馆迫不得已卖身取悦她人的小倌有错吗,这本身就是他的职业。正当她聆听完最后一个字的时候,忽然传来“咚”的一声像是什么物体掉进了湖面,她赶忙向桥下的湖面一看。   “糟糕”她低咒了两声,看到那个长相秀丽温柔的男子此时正在蛋青色的湖水里挣扎,双手不停的在极力划动,一看就知道是不会游泳的,再看看周围机会没什么人,也有一两个会水的再观望谁下去,此时的湖水可以说是有点寒的。   顾不得那么多了,一咬牙一跺脚她把昨天买的衣服除去七七八八,一个挺身扎进湖里,用狗爬式的泳姿快速的向容华游去,林晓晓看到他好像已经挣扎不动的样子,心里更加着急了,好不容易来到他身旁揽住他的腰先渡了口气给他,然后用手从他的手臂下穿过,右手前伸先前猛力划动,两脚奋力蹬动,她感觉要脱力了,容华的衣物被水浸湿了在水里会受到很多阻力也是蛮重的,加上他昏迷不醒的意识,林晓晓告诉自己一定要坚持再坚持,她可不想今天的新闻是救人不成反而搭上性命。   这是用了洪荒之力啊!当林晓晓游去湖边的时候终于见到了过来搭把手的人,她瘫坐在秋草地上看着随即上来的苍白着脸的年轻男子,有点心慌:不会死了吧。赶紧走到他面前用手指探了探呼吸,时断时续很微弱,她深呼吸一口气,先检查他口腔和鼻子里有没有异物堵塞,再解开衣服按压胸口,看看他还是没什么反应的样子,她表情凝重的低下头,用手迫使他的嘴张开,用力呼吸一口新鲜的空气嘴唇与嘴唇严丝合缝的贴在一起度气给他,一下又一下不时按压胸膛,看起来重复的动作很漫长其实很短的时间,在林晓晓周围已经聚集起来了几十个小贩和游客在以她两个为半径的空地里此起彼伏的惊叹了起来,有的说“这不是亲嘴吗,这么好的事情怎么没有老娘的份”“真是世风日下,现在的人……啧啧”“唉!你说有用么,不会死了吧?”缓缓的容华的眼皮动了动感觉有人在触碰他的唇,睁开了一看,一个浑身湿漉漉的年轻女子正穿着暴露的向她低下头压着他的头吻他。林晓晓还打算继续的时候看见那双清澈的眼睛睁开了,正一脸不可思议惊讶的看着她,犹豫了一下问道“你没事吧?”   容华看见她认真关切的眼睛,一时回想不起来自己刚刚发生的情形,直到听到周围的议论声才想起自己掉下了湖,然后在渐渐失望之后好像感觉有人拉着自己游动。他谨慎的开口“是你救了我吗?”林晓晓看他正常呼吸面色渐渐恢复红润的样子正想说:小事一件不必挂在心上。眼睛向上一瞟,秦欢正在一旁直勾勾的盯着她。   “公子公子,你怎么了”容华的小侍赶过来,正忙乱的拿了一件干的大衣给容华披上,之前他跟公子出来游湖散心谁想遇到这么个恶男人对我们家公子极进辱骂,他正想出言反驳当我们是好欺负的吗,哪曾想他居然还有好几个侍从,情知争不过于是悄悄的溜了回去跟大公子说,等他敢来的时候居然看见有一个不要脸的女人趁公子昏迷肆意轻薄,他正想恶狠狠的出声却不想大公子摇了摇手叫他回去拿件衣物过来。   容华直到披上衣裳才发现自己的衣襟散乱,胸前的肌肤都露了出来,忙羞涩的捂紧了“多谢官人救命之恩,烦请告知家宅改日我登门拜访好道谢”他有些像戏文里的词那般紧张的说出口。   林晓晓在秦欢高压的眼神下不知为何有些心虚不敢大方的回话了,也低声道:“举手之劳而已还请公子不要放在心上。”她答的也像那些繁文缛节的字面了。   秦欢看见看见他们两个一唱一搭更加有点生气了,本来他刚过来看见这一幕是很震撼的,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滋味,但随后又明白这个女人是在救人,再接着看到容华羞涩脸红的样子,他突然就是有点生她的气,包括现在还一来一往的聊着。   “你衣服呢?”秦欢淡淡的看着林晓晓开口,“在桥口边”她也干巴巴的答道,脸上露出一副不知如何是好的表情,“去把林姑娘的衣物拿过来”秦欢对身边的侍从开口。   “是,公子”一会儿的功夫小青就把林晓晓的衣服拿了过来,她站起来正想自己穿上,秦欢随手从侍从手里拿起她的外衣展开来,轻轻的披在了她身上,“跟我回去吧,受了凉回去喝点姜汤泡个热水澡”他转过头对容华那边也说道“小棋,把公子扶起来然后去找个大夫过来”脸色关切的望着容华“没事吧,那个女人要是再敢来纠缠你,我一定叫她吃不了兜着走”   “没事,阿欢,我已经看清了”,容华还是那么温柔不怨天尤人的说道。   本来今天应该是个很好的晚餐,秦欢已经吩咐下来要厨子精心准备一下几道繁琐的菜式,当两位落水里的当事人泡完澡换好衣裳后,再一起出现坐在香雪海房间的八仙桌旁时,秦欢怎么看都觉得不舒服。   “这杯酒敬晓晓姑娘,多谢今天的搭救之恩”容华首先慢悠悠微笑开口道,左手拿着酒壶斟了一杯小小的酒向前弯腰递给林晓晓。   “都说了不用客气,那都是我应该做的”,看见有人落水了当然得救会她不好意思道,今天来来回回说了好几次这样的话了,秦欢在一旁看着他一针见血的开口“有人溺水了救了他上来还得来回亲嘴吗?”一副好奇宝宝天真求知的样子。   “哦”林晓晓大方诚恳的说“在我们那里如果有人刚刚溺水了又昏迷不醒的话,可以用力按压他的胸口再辅以口对口的度气,可以挽救病人于危急之中,叫心脏复苏法”。   秦欢了然的点头,容华则是陷入了回想之中。“没想到晓晓你懂得的真多”秦欢嘴角上扬眼神露出一直魅惑的光芒夸赞道,“哪里哪里,我只是刚好知道这个方法而已”林晓晓顿时咧开嘴角开心的推脱,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客气。   “阿欢,你认识林姑娘吗”,容华好奇的看着他们仿佛熟悉的互动向秦欢问道。“有过几面之缘,你之前不是跟我说过林记小铺吗,晓晓就是我们楼下那家啊”,秦欢好像在介绍自家人一样。   晓晓?阿欢和她这么亲密了吗,他忽然有点苦涩的想。   ”容公子?“林晓晓轻轻唤道,她看见菜都端上来了,他如竹子般端庄的坐着却好像神游天外的样子不由得想叫他吃菜。回过神来的容华恬然一笑”晓晓姑娘可以直接称呼我为容华即可,实在不用那些虚礼“   她听了也灿然一笑”那好,容华你也可以称呼我为晓晓,不介意的话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有什么事需要我帮忙的话来知会我一声就可以了“,她真的很喜欢这个处处为人着想,像哥哥一样温柔包容的人,尽管她并没有什么哥哥。   秦欢看见他们脸上洋溢着开心的笑容,好像自己成了多余的那个,真是可恶的女人,明明他比较漂亮,眼睛都不会看的吗长哪里了? 作者有话要说:  国庆节是看小说的好时节,干嘛出去浪呢?其实有钱都出去浪了,因为秋天的天气真的很舒服!我就在家里静静的把我喜欢的作者都拿出来翻了一遍,发现一个唏嘘的事实,就是很多功成名就的大大都基本退隐江湖了,多可惜啊,有的还写但已经两个月没更新了,弃坑而去的节奏啊!无奈只好看回最爱的女尊种田文,但是基本没人写,要找最新的都是那种一女n男的,好没意思,我喜欢一对一的治愈系,哎,只能看回老文了,多么心痛的领悟!   ☆、回忆   高高兴兴的吃完饭后,林晓晓又在秦欢那里喝了一会促消化的茶,两人顺便聊了一下最近的生活都是些平凡琐碎的小事,但是有人愿意聆听你却是一件很美妙的事,眼看天色是黄昏接近傍晚了,她赶紧告辞下楼去打理生意。秦欢也看是时候了也不多挽留她,只是亲切的邀请她有空的话可以随时过来吃饭,林晓晓连道了两声谢谢之后便说要是不嫌弃的话,可以来她那里来吃一下。秦欢眼睛微挑的看着她说”此话当真,我可是很挑剔的“,林晓晓爽快的说”只有你来,我做几个拿手菜给你‘,“好,那就说定了”秦欢目光潋滟的看着她。   有点像逃离一样匆匆忙忙的下楼,林晓晓像往日一样在林记小铺忙得没时间吃东西,期间秦欢的贴身侍从香杏下来买了几串莲藕和豆腐,而容华则是下来帮她洗菜穿丸子,她一再的推脱,可是越温柔的人其实可能越有一种倔脾气,无可奈何只能任由他去了,但不可否认有一个人陪伴的感觉真的很好!   晚上回到住所了,点起油灯,看着那满满一室的橘黄色的灯光,她突然觉得好温暖也有点想念现在的爹爹,甚至更远的大学同学,高中的一点点小事,都那么的清晰需要被想起,因为怕会被遗忘。   不仅是大学初中就已经是人生的分水岭了,有的人继续上高中有的去上了职业学校。田家炳实验中学是一所本地的重点中学,那年她费力好大的劲才以刚过录取分数线第二批考上这个中学,那天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从家里出发搭公交车来,由于家里离学校还是有点远她选择了住校。   午后校园大道里的槐树知了在没完没了的发出青春的噪音,身旁是川流不息的同龄人提着和她一样重量的行李,但大多数都有父母的陪伴,看到那些父母脸上骄傲的笑脸,她第一次觉得这里真的很好,操场的四周种了好多的凤凰树,个个都像穿了一身红衣裳在随着风轻轻招摇,尽管没有日本校园里的樱花,可是鲜红的凤凰花却更有另一种张扬热烈的美。   她当时热的满头大汗,正坐在自己的行李袋子有点发愁:宿舍在哪里?,突然耳后传来一阵清脆的“叮铃铃”的声音,她扭过头一看,有一个穿着白衬衫黑色休闲裤的少年骑着一辆看起来很炫酷的运动型自行车,从操场小路的一头骑过来,一直到她的面前再驶过去,从她看见他到他经过她只有十几秒,但她清楚的看到了那少年微扬的嘴角说明心情很好,他的皮肤像是读书过多的那种偏白,身影清瘦四肢修长,五官透露着一种微妙的精致。   这个少年从阳光斑驳中,在凤凰木下的红花瓣里迎着风向她驶过来,刹那间她头脑空白,只是站在原地看着他离去漂亮的白色身影,像是着了某种魔。   从那天以后在其他女生的口中议论声中,她渐渐知道了他是谁,就像所有的好看的校园小说里描写的一样,他家境不错住在市区里面是走读生,长得刚进来已经收到了不少的情书,甚至有的女生说他一来就把读高二的校草孟旭给比了下去,他的成绩在初次单元考试中年纪前十名,他的性格既不张扬也不算是内敛——除了这点既不是霸道校草和邪魅王子之外,其实就是一个很正常的大男孩有自己的喜怒哀乐,不过是很优秀而已,但就是这份优秀让人不敢轻易靠近。   越来越多的喜欢在别人口中听到他的名字和关于他的事,会不自觉的走到操场看他打篮球奋力投篮流汗的样子,会在每天早上课间操散后无意识的去寻找他的身影,因为他就在隔壁班。去图书馆看点杂志报纸的时候,会为偶然遇到他内心激动不已,一个字也看不下去了,只是假装在看书偷偷的去用眼角看他。这究竟算不算喜欢了一个人呢,时间越久在日记本上那个人的名字出现的越来越多,她几乎忍不住开始幻想和他在一起是什么感觉了。   去礼品店买了颜色图案很漂亮的信封和信纸,在草稿纸上写满了好几页密密麻麻的关于喜欢他的事,用黑色的硬笔字整齐的誊写好,再用固体胶把信封口粘上,然而好几次在教室走廊里遇到,那信夹在书本里,却硬是打不开,硬是用微笑与你迎面而过。   想了很多种方法怎样去靠近,但总是正常不了像其他女生大方的和他交谈,甚至连行动都是慢人一拍,下完课后总是有和他熟悉的女生第一时间递过来毛巾矿泉水,自己连插都插不进去,于是就慢慢的学会暗恋,学会一个人去喜欢另一个人。   有很多次林晓晓都会在想自己是怎么就轻易的对一个人一见钟情了呢,想来想去大概是很久的时候看过一部偶像剧【流星花园】,那个时候她最喜欢的歌是流星雨,最喜欢的是花泽类不是道明寺,也许这就是原因,他长得也有点像花泽类,他就像个能给你整片星空温柔的人。   一直努力着去跟上他的步伐,这是她心中最大的秘密,想要和他上同一所大学能有资格去谈论共同的未来,然后认真的去表白去让他认识她,哪怕被拒绝也可以放下这段喜欢了。   她知道他想要上的学校,她的整个高中生活都在不断的追赶他,自己越来越变得像个书呆子,也许喜欢是很短暂的感觉,但对一个人的执念却是难以罢休的。   真的很不幸,真的很倒霉,当你努力成为一个能和他匹配的人,你的男神却恋爱了,在大学军训的时候,林晓晓发现了自己的措手不及,当自己准备满满还没出手,已经看到他脸上幸福的笑容了,却不是因为自己。   那天她在图书馆里度过了查找资料的一个下午后,伸了伸懒散的腰,看着夕阳在天边燃烧,从图书馆里走出散步到校园外面打算打包一份叉烧饭回去吃。   天已经有一点微微黑了,周围商场的霓虹灯陆陆续续亮了起来,道路上人来人往的影子带了点模糊的诗意,她正漫不经心的东张西望着在等马路的红灯过去。   忽然闻到身旁有一股酒味的气息,她转过头一看——居然是他,那个已经告诉自己要放弃的人,那个在传闻里好像最近和外语系系花闹分手的人。   他的脸依然那么好看,只是下巴有微微发青的胡茬,整个人有点东倒西歪的样子,应该是喝了不少酒。她猜想着他的心事也没注意看他,只见他直直的向前走了去,红灯还没过去,在马路的左前方忽然驶来一辆行驶的很急的小货车,声音很大把林晓晓从安静中弄醒。   “糟糕”她低咒一声,什么也来不及思考大步快冲上前一把拉住她的手往回一扯,他的身子就像根没有意识的木头一样被猛地扯回了安全地,瞬间意识清醒了过来抬头,只见——地上有个女人莫名的流着一大滩鲜红色的血,周围的学生过路人都围住了司机不让走,还有人掏出了手机打急救电话。   周围的声音都是嘈杂的,林晓晓躺在马路上像一个被折去了翅膀的天使,意识越来越薄弱,昏迷中好像还在呢喃着,他跑过去压低耳朵想要听清楚她在说什么。隐隐约约的只能听清一爪半鳞“我很……喜欢……你……”   像做了个噩梦,林晓晓猛地从睡梦中醒来眼角带着点泪痕,又想起了那天的情景,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她真的会说自己很傻很傻,可要说后不后悔呢,这是一个根本没有答案的问题,因为与其说是后悔她更多的是愧疚,对妈妈的愧疚一直像块石头一样压在她心上,所以她那么想回去知道她好不好。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章写得很拙劣,很像女主在一个人自言自语,但这洒狗血的情节最好的表达了,我觉得为什么设定女主是傻瓜呢,就是因为她会对感情和爱的人毫无保留的付出。 ps:我昨天发现一个事实,什么样的女生会看言情小说呢,初中生高中生大学生,唯独出来混社会的是基本不看的了,但她们会写!在晋江看小说的人究竟哪个年龄段最多呢,我很想知道!   ☆、拜访   无论昨天晚上有多么难过,只要在早上起来看见刚刚升起的太阳还有听到巷子里面传来的叫卖声,你都会觉得这个世界是美好的,站在院子里面对着蓝蓝的天空,林晓晓大喊了一声把昨天的郁闷丢了个干净,转身就去菜市场进货了。   她正蹲在灶台里忙着弄汤头的时候,门口那里好像隐隐约约传来了敲门声,走过去一打开门一看,秦欢笑盈盈的穿着件橘色的对襟长袍站在她面前看着她,身旁还有一位十三四岁的可爱少年陪同。林晓晓略带惊讶的作了一个欢迎的手势”赶紧进来做啊“,秦欢抿了抿嘴有点不好意思”贸然前来拜访,冒昧了“,她马上接口”怎么会,本来就是我邀请了你,还想你什么时候来呢“,他本来今天是不打算来找她的,那天把阿容弄下水的那个臭男人,他没有去对付他呢,可是就算明明知道今天晚上就可以在樊华馆那里见到她了,他还是有点沉不住气,有点迫不及待想见她,就好像有一件能令你很高兴去做的事,你不想等只想马上去做获得这种快乐。   “小青”,秦欢示意了下他身边的侍从,“这是我们家公子叫了厨房里最好的糕点师傅做的,有杏仁酥,马蹄糕,芸香包,还请笑纳”他骄傲的说,仿佛要是谁说不好吃就会像只随时准备战斗的公鸡一样,林晓晓感谢的接过红木樨的点心盒子客气的说“来就好了,我怎样都可以的,”秦欢轻轻一笑宛如出水的荷花,他今天脸上不着脂粉,“你试试,要要是好吃的话下次再带过来给你”,打开盒盖,杏仁酥的精致,马蹄糕的晶莹,芸香包的雪白中间一点红,竟都是极好看的颜色,她尝试的拿起在前世最熟识的杏仁酥,一口下去,满满的烘香杏仁味和酥酥的甜口感,简直比她吃过的那些还好吃。一口吃完她忙着点头“嗯嗯”好吃的样子,秦欢看他贪吃的腮帮子一直鼓鼓的,打趣问道“这么好吃吗,我把那师傅介绍给你认识好不好?”林晓晓拿了一只杏仁酥递到他的唇边,示意他也尝尝,秦欢微微张开鲜艳如花的唇尝了一小口,这味道其实很熟悉嘛,可是她递过来的好像更加香甜。   在暴露了吃货的属性之后,她几乎忘了还没有煮水斟茶招呼客人,便对他们两个说:“等一下,我去煮点水泡茶,先到里面去坐坐”笑着跑开了没等回话。   秦欢走进屋子里面发现地板都很干净,家具却是半旧不新的样子,在桌上还铺了一块漂亮的花布,上面有个素色的花瓶,插了几枝淡粉色的月季花,刚刚在院子的墙角里就看到了好几盆话,应该是从那里摘过来的,再往左边看有两件房间,有一间是打开的,他顺道走了进去看发现整个房间窗帘床单还有床上的帐子都是粉红色的,显得很温馨也很幼稚,有哪个女子会喜欢这种不庄重的颜色,要是以前他会轻嗤一声“小女儿态”,可如果是她好像也没什么不可以的。   水终于烧开了,林晓晓忙着打开水泡茶叶,要是在现代一个电水壶就足够了,她喊了两声“茶泡好了,快过来喝啊才”发现他从她的房间里走出来,顿时有点脸红,她的那些东西好像不是很整齐,丢人丢大了。秦欢贝齿微扬美美的一笑,眼眸如水,带些说不出的动人风姿坐了下来,单手撑颌一副慵懒的神态淡淡的说我“不想喝茶,为了过来找你我迷了好一会路现在还没吃饭呢”尾音似有些撒娇的意态。“这样啊…”反应慢半拍的林晓晓接口道”那我就先做点菜给你吃“。其实秦欢是没吃午饭但来坐的马车上都会有一些五花八门的梅子啊肉脯啊之类的小零食吃,倒不至于饿着,但他就想捉弄她看她为他忙着。   好像没卖什么特别的菜——林晓晓着急的挠了挠头皮,真是不知做什么好,看了今天在菜市场买的一些菜和肉类,忽然一拍手“有了”,前几天她买了几只螃蟹还没吃呢,可以来做个猪肉大公汤,这是以前和妈妈过年时必做的一道菜,也是家里祖传的。   厨房里面是灶台和木材,但是洗菜切肉的案台却是在院子里,她把洗干净的大白菜一叶一叶的摘下来,再把猪肉最大的切薄成长条状然后贴着一叶的大白菜上,像夹心一样又贴上一片,如此弄了二十多层白菜猪肉夹心,把它们按照一指长整齐切好码在锅底,朝向中心摆放像朵花一样漂亮。她再接着弄螃蟹中间切开清洗都是很快的事情,爆炒好姜之后加入蟹再加入料酒。秦欢在一旁看着那火越过锅底烧了起来发出淡蓝的颜色,看起来就好像螃蟹在燃烧一样,但她还是镇定着好像眼前的事并不奇怪。“公子,你看她还是有两手的”站着张大眼睛看的小青惊讶的开口。秦欢并不言语,只见她把烧着的螃蟹倒入了码好白菜猪肉的锅中,那锅并不高把蟹倒进去之后有点满,又过了一会水沸腾了开来,那菜煮软了和锅持平一样高,空气里的香味已经飘得很远了。   林晓晓那里两块布提前锅子就往屋子里去,一边嘴里喊道“做好了,快过来吃啊”,一边去厨房里拿了几副碗筷过来,秦欢看她脸上满足自乐的表情,心里有种堵堵的幸福感,好想把它疏通平静下来但不受自己控制。   林晓晓把碗筷摆了起来一共三副,小青为难的看了下公子不知该不该坐下,秦欢向他微阖首,他便兴奋的叫了起来“看起来很好吃的样子,那我就先来试一下”,说完便拿筷子夹起煮红的螃蟹,一副小孩子的姿态,秦欢向她笑了笑“失礼了”,“哪里,你也一起来吃啊”林晓晓马上用勺子舀了底下的汤拿起碗盛好递给他“小心烫”,秦欢听到这句话有点暖暖的,低下头喝汤也不说话了。   就这样空气里面洋溢着某种美好的气息,林晓晓自动自觉的看到秦欢的碗里空了就去添点菜,甚至还主动剥起了螃蟹,把肉剃干净之后递给他,而他只要负责吃就好了。 作者有话要说:  我总算知道每天固定八个人看了,因为昨天更的只有八个点击,可怜啊,没评论,没人气!但我还是不会坑,女尊实在太多坑了,晋江的!   ☆、算计(一)   秦欢本来只是顺便来看一看她的,但是要离开的时候,看见她送出门口微笑的看着他踏上马车,心里有一刻是不想走了,上了马车之后掀开窗口的车帘,林晓晓还站着直到马车走远。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情呢,原本只是无聊想去看她却收获了一点点的幸福。   秦欢斜斜的倚在车厢壁上,宽松的橘色长袍像一朵花一样铺展在摊子上,身姿如含香入睡的牡丹神情带有一丝丝轻倦,眼眸半阖,扇子般的睫毛微微羽动,在一旁的小青知道主子并不想睡,于是开口聊了起来:“公子你看林姑娘也是个不错的人,会挣钱养家对高堂也挺孝顺的,我经常看见她在楼下摆摊的时候重活都不让令堂干,我看她年纪也不小啦怎么不娶夫郎呢?”兴致勃勃的八卦着。   秦欢微微扯起嘴角“或许她还没有看上谁吧”似乎不感兴趣的回道,其实还有一种可能她已经有喜欢的人了,但他下意识的回避了。   “可是公子婚姻之事媒妁之言父母做主,有什么好喜不喜欢的,娶回家了两个人自然就日久生情啦”小青天拿起暗格里的渍桃干吃了起来天真的说。   “父母之命啊”秦欢淡淡的叹了口气,不管怎么样只要他认定的事情就非去达到不可。   回到厅子里面的林晓晓收拾好碗筷就要去出摊了,整个人感觉有点懒洋洋的,忽然有点想休息一天算了,但是材料菜肉都买好了,哪能不干,伸了伸懒腰,怀着下午满足的心情继续上路!   老顾客,新顾客都喜欢林记小铺,一来是味道好香气能飘的好远,这是其他小贩没办法做到的,虽然看起来林晓晓做的东西很简单,但是就是无法刻制跟她的一模一样的;二来价钱也算是实惠,虽然后来提了价,但是态度服务还算不错,因此看到林晓晓摆摊了都会自动的过来买上几串吃,所以有时候一个小时多林晓晓就买完东西了。   今天晚上也是,天气越冷人们越喜欢吃热的东西,这时候萝卜和肉串是买的最快的,补身益气。容华公子下来后,林晓晓就没让他动手,只弄了两串虾丸和猪血还有白萝卜放在一个高深一点的碗子里,用汤泡着端给他在一旁坐着吃,上次来帮她,他的手都红肿破皮了。   容华一再的起身表示要去帮忙,但是却被林晓晓的鬼脸狠狠警告不许轻举妄动,他温煦的轻笑,真像一个小孩子,也没有再反抗了。   秦欢依然在楼上的窗口静静的看着她忙碌的身影,脸上的表情是不动神色,直到看见容华下楼来她那里,两个人聊着天随意的说话着,而她的神态也很高兴的样子。   “小青,最近容公子经常去帮忙吗”秦欢随意的开口。   “是啊,公子,自从那一次之后容公子就一直想报答林姑娘的恩情,但林姑娘说小事一件,什么谢礼都推辞了,容公子看到她在楼下那么忙碌的样子就顺手下去帮一下忙喽”小青站在一侧替公子倒了杯热茶递过去说。   “你待会下去跟林……”他停顿了一下“跟林姑娘说卖完收档之后上楼来我这里一下,就说有事商量”秦欢轻描淡写的开口。   “是,公子,小青一定替你办到!”清脆的语气充满了活力。   林晓晓收拾东西准备回去了,忽然秦欢身边的小青过来跟她说公子有事邀你上去一趟,怀着好奇心她又再次来到了香雪海房间,檀香的淡淡香气还有镶白玉桌上天青色瓷瓶里的几枝真丝彩绢制成的兰花,这个季节已经没有什么花了,可是在这里还能看到颜色这么鲜艳的花,整个房间别有一种富丽淡雅的味道。   只是——人呢?,她一推开门以为他会在椅子上优雅的喝茶等她呢,再回头一看小青也不在了,只好走过去在一旁坐着看看什么情况再说。   半响,一个秀发半湿,身影窈窕,穿着一身轻纱羽衣似的雪白色常服,领口微微露出锁骨,使得本就欺霜雪的肌肤更如仙人一样空灵,不带半点俗气,那露出来的皓颈弧度优雅纤细,对于好色之人来说是最致命的诱惑,让人忍不住想一口啃下去。   林晓晓看见这一幕都呆了,秦欢整个人就是刚沐浴完的样子,白里透红的脸还有在空气里淡淡的却很好闻的香气从他的发间传来。   她愣愣的站起身,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开口,还是秦欢打破了这沉默“怎么,看见我很惊讶?”探询的笑问道。   “没有,只是没想到会看见你刚沐浴完”不好意思的说完又好像忽然想起来“啊,对了,你的头发还在滴水呢”她有点想去帮他擦干。   看出她脸上的神情,他很温柔魅惑的轻轻笑,眼角轻挑“好,那你帮我擦擦”,说完就叫小青拿来吸水力较强的绸巾过来。   她真的很狗腿!在面对这个美男的时候,她不知怎的就会轻易陷入他的话里,跟着他走。如果他高兴,她也会有一种成就感,如果他皱眉,她就下意识的想办法要他舒展眉宇。   一边在内心里谴责自己,一边不自觉的傻呵呵的仔细帮他擦头发,这发质是因为刚洗的缘故吗,很油滑乌黑亮丽,长长的一直到腰身,她上大学时最羡慕的就是拥有一头长发然后穿着白裙子的形象,可惜她的发质不怎么样,要一直用护发素发油打理,呜呜,真是好好手感的头发,几乎不想松手了。   秦欢并不知晓她的内心活动,只是坐在椅子上手里拿着薄薄的一只小杯子,里面是清香的花茶,慢慢的嘬着,心情很宁静淡然,一般这个时候他不想说话的,所以两个人一时间谁也不开口,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和谐。   时间缓慢的流过,林晓晓放下巾子轻轻的呼了一口气,“好了,叫我过来有什么事吗?”   “怎么没事不可以去找你啊”,他手上的这杯茶也快喝完了,是时候行动了。   她有点激动的反驳“当然不是”,“那么晓晓就先留下来陪我喝一杯怎么样?”虽然是邀请但却极肯定的问。   “喝酒啊,我酒量不好哎”这真的是大实话,有一次她宿舍的几个姐妹带她出去呼吃海喝,那是第一次初来乍到的聚会,彼此都不是很了解,就借由酒这个话头打开阀子,她说了自己酒量不行会发酒疯,但没人信结果那次以后,但凡喝酒她们都会严格限制她喝多少。   秦欢不知道她会发酒疯,以为是推脱,眼色黯淡了一下,神情落寞如鲜花蒙尘,林晓晓看到这样“好吧,我陪你喝”,无奈的答应道,一会要控制好自己。   这是一种极烈的酒,是西域那边流传过来的葡萄美酒,不通酒性者喝一小杯就可以醉人,林晓晓被劝着喝了好几杯自然不是倒下去,而是被唤醒了过来,整个人开始随心所欲了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是一个很难过的日子,相信大家也是!没假了! 为了让今天过的更愉快一点,我去□□阅读那里又网罗了一些小说来看,结果看到人家写穿越小说描写古代人穿什么衣服,用的餐具,环境的描写都头头是道的样子,我就觉得自己虽然看了很多古言小说,但是对这个一点印象都没有,所以我几乎在乱来,好自卑啊! 另外我看到有那么些作者,特别是写长文的,想问是怎么坚持下去的,因为你有好的想法很容易,但写出来又是另一回事,对着电脑一个人在幻想,真的很寂寞!   ☆、算计(二)   “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绵绵的山脚下花正开,什么样的节奏是啊最摇摆,什么样的歌声才是最开怀……”林晓晓一条腿站在凳子上一条腿在地上,双手拿着两根筷子敲击着小碗,嘴里哼哼的唱着歌,一副很豪迈不羁的样子,本来秦欢只想灌醉她,但没想她会喝着喝着就突然站起来摇头换脑的唱一些奇怪的歌,他一开始被吓到了,后来一想酒醉知人也就由着她来。   “好听吗?台下的朋友们请给我热烈的掌声!掌声在哪里——欢呼起来啊”,林晓晓已经疯了拿着根筷子当麦克风指着秦欢还有站在门口一旁闻声而来的小青,“公子,她是不是疯了,这也太可怕了?”说着他又看见林晓晓走到公子的寝室里抱着床柱子在喃喃自语“嗯,好喜欢你,嗯嗯好讨厌,好想你啊,妈,菁菁,你们一个个都在哪?知不知道我穿越了……”真是一句话也没让人听懂。   秦欢看她这样只能吩咐小青去打盆热水来给她擦擦脸,再叫香杏拿些醒酒汤过来。   “阿欢,她没事吧?”听到隔壁的吵闹声,容华本来已经打算就寝了但听见是香雪海那边的生意还是过来一看,没想到是林姑娘喝醉了酒,此时的她也安静的下来,只是趴在地上一直想往床底下钻,秦欢在一旁实在看不下去了,只好把她一把扯上来安置在小塌上。   “应该没事,今天想叫她过来喝点小酒的,没想到……就让他在我这里小憩一会吧”,看向林晓晓的眼睛转过来看着容华,带着一种微妙的笑意“阿容,你回去吧这里有我,夜已深了”。   见秦欢要留下来照顾她,他也没坚持了,只是嘴里有句话想问出口但又觉得不妥。   秦欢看了看容华带着些落寞离去的背影,像小扇子的睫毛半阖也不知在想什么,耳边传来“嗯,好热啊”回头一看,喝了酒正全身发热的某人踢开了盖着的锦红鸳鸯被子,用手抓着痒痒,“乖,过一会就不热了”他哄着她像小孩子一样,“嗯,要吹吹”她一边说还解开了衣服,看着她露出的洁白色肌肤他眨了一下眼,倏然耳朵有点热马上制止了她不自觉的撩拨,这还不够,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干嘛的某人睁着水汪汪的眼睛直直的看着秦欢的脸,好像那是一块什么可以吃的东西一样,秦欢被她直勾勾的火辣眼神订的微微转过头去,只见林晓晓突然直起身子伸出双手向前合抱住秦欢的颈脖,嘴里喃喃道“你真香,不知道好不好吃?”哈哈傻笑两声以占便宜不留名的速度对着眼前的樱桃啃了过去,秦欢微痛想拔开她的手,但林晓晓像吃了大力丸一样不仅没让秦欢挣脱开还一下子用力,将秦欢带倒在榻上,这一下子,他在上,她在下,空气中有一种无形的暧昧在流转,两人四目相对,秦欢看着她酡红如桃花的脸还有带着笑意凝望他的眼睛,这一刻善于勾人的他也被蛊惑了,虽然她姿色不怎么的,人群中一点也不起眼,做的事也很平凡,他正想着要不要对她下手,林晓晓又把嘟起的红唇送来,这一次很轻很软,像小狗一样在轻轻舔/砥肉骨头。此时的林晓晓衣衫不整一个劲的嘬饮着秦欢如花瓣鲜美的唇,偶尔还把舌头伸进去四处舔着,津津有味的品咂着,那声音听着有点大。秦欢不满她一会慢一会快,一会进攻一会躲闪像小孩玩家家的吻,很快的就主动抱紧她的要反客为主,更加用力的去压迫她,去用舌头肆虐横扫她,直到她再也受不了推开他哧哧的呼气,饶是这样没一会看她缓和过来又继续更深,更深的纠缠着,想要把所有力气都花光。   在门口想要进来的香杏看见小青傻愣愣的站着想问发生了什么事,自己走过去一看居然……公子居然在接吻,不是除了以前接客外根本对女人没好脸色的公子吗?想着自己不知道应不应该过去,用手肘捅了捅小青。小青回过神来微微的摇了摇头,公子好像对这个女人挺喜欢的万一贸然过去,生气了以后出去也不带上他了怎么办,还是在一旁歇着随时等候公子的吩咐再过来,两人用眼神交流后,一致地退出关上了房门。   林晓晓越来越觉得热,一边任由着上面的人亲着吻着,一边扯开自己的腰带衣裳。秦欢吻完她的唇,看见两片唇都有些微微发肿了,满意的一笑又接着去吻她的脖子,有淡淡的咸味,以前他是绝对不会碰这样还没沐浴的女人的,但慢慢亲着却觉得是她并不介意,甚至他还能嗅到她肌肤里的一种淡淡的香气,像是一种木樨香,不热烈却灼人。看见她越来越袒露而真实的身体,在窗口透过来的月光照耀下,像一尾美味的鱼,他有点心动了,可又担心万一她明天醒过来之后,是什么态度呢?他猜不出来,极少自己会这样没主意。   幸好林晓晓酒热散过之后就不动了,秦欢站起来一把搂住她把她抱到自己的床上,看了看她那油腻的衣服顺手也除掉了只留一件白色亵衣,再叫小青过来,仔细的用毛巾沾热水把她的脸脖子还有上身都擦拭干净,在擦她脸的时候,他发现这个女人其实长得也不差,五官透露出那么一点刚刚好的精致,眼睛鼻子唇都不大不小,笑的时候却很有朝气。再往下到柔软的胸/脯,他解开了淡绿色绣着荷叶红花的肚兜,即使平躺着但形状也不差,他伸出手轻轻的抚摸了一下,完全没想到他是在进行着非礼的行为。   弄完这一切后,秦欢也解开了外裳躺了在了床的外侧,看见林晓晓睡得那么香甜就像他的银狐一样,不过她还微微打着鼾,一起一伏的有够可爱的,他这样想着靠过去轻轻抱着她也很快睡着了。   天色大亮,但没人打扰在香雪海里面睡在一起的两个人。直到太阳已经落到了床上,中午时分将到,林晓晓才被光线热醒,她揉了揉眼睛还以为在家里的床上,想要翻翻身赖一会床,嗯——好像有什么不对的,她张大眼睛发现有个男人搂着她睡,仔细的透过长发遮住的容颜。居然是秦欢,这这……是怎么回事呀?在她不知所措间,其实秦欢早已经醒来了,不过是在等着她发现自己而已,她很想知道她会怎么做。   林晓晓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叫醒秦欢道歉,她想起来了昨天喝了酒,之后发生了什么事一点印象都没有了,不用说肯定发了一通酒疯,他好心收留她。   耳边传来呼唤声,秦欢适时的醒来了,双眼奇怪的看着她,好像在询问发生了什么事。   林晓晓被这样的目光看的有点脸红,吞吞吐吐的说:“那个……昨天晚上我喝多了……你没事吧……还请你见谅。”   “如果我说有事呢,未婚男子莫名其妙的跟一个女人睡了一晚,你会觉得没事吗?”秦欢挑衅的笑着说。   “我们睡了”林晓晓低下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居然没有上衣,她赶紧拉起被子遮住,好丢脸啊。   “你觉得呢,昨天发了酒疯拉着我不放”,秦欢似乎生气的冷声说。   深呼吸了一口气,林晓晓决定诚实的面对自己,毅然开口道:“我娶你好不好?不,是你嫁我好不好,阿欢”说到后尾声音很低,但是很真诚的看着秦欢在说,本来她想说两个人在一起吧,但是一想又觉得过于没诚意了,只好按照这里的嫁娶说法,是的,她已经有点重蹈覆辙的再次喜欢上一个人了,也就是在昨天午后她才发现,其实看到载着他的马车渐行渐远,她忽然生出一种巨大的不舍。 作者有话要说:  什么鬼?昨天只有六个点击,我也笑了。 这章给留言的某人,说好的亲密接触。 继续吐槽吧,某作者也在追着另一篇女尊文,话时说每天等待更新的感觉真是爽呆了!就是晚上会在看电视插播广告的时候,偶尔打开晋江进去看看有没有更,有的话马上点击进去,做读者是最幸福的,所以看的那么几个小天使要再不留言,我就停更一天!哼哼。   ☆、确定   “娶我?你可有家财千万,华裳美婢,或者你只是以为秦某身居下贱随意开口,”秦欢靠坐在雕花的床栏上,身子随意的歪着,眼睛里却是深深的看着林晓晓。   “不,我不是这样想的,阿欢,我……喜欢你也只想和你一个人好,所以嫁我,可好?”难得的这一句表白的话她说得那样流利,全是真心也不会去顾忌要怎样表达。   秦欢听了美眸幽幽,一时不知作何反应只是微微的低下皓颈,不想让她看出他眼睛里的红,是的,他曾经多少次幻想过有一个人真心待他娶他回去过平凡的生活,可是事实的真相只是女人只爱他的容貌并不在乎他的其他一切,有时他会用他的恶脾气去捉弄她们,可是得到的只是她们欲罢不能的赤、裸的眼神。   “我要穿最好看的衣服,吃最好的箸食,你娶我养活的了我吗?”话语不像先前那般嘲讽却也带着一种倨傲的态度。   她听了也不恼,只是认真的点了下头思考“嗯,确实是不够,但是我会挣更多的钱让你衣食无忧,平安喜乐,只要我有的我会把最好的给你。”   秦欢听了心里受到莫大的颤动,虽然早知道她肯定会说出很好听的话哄着你,但从对方的口中听到还是让他早已经冷酷的心肠柔了下来。   “我选择的女人一辈子只能娶我一个,其他的要是背着我乱搞,我会让她生不如死,这样,你敢吗”他把自己的獠牙底线全露了出来。   林晓晓听到只能娶我一个时快忍不住笑了,但场合不对只能憋在心里,她把手掌举起来“我林晓晓向天发誓,一辈子只爱秦欢这一个男人,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永远对他不离不弃,如违背誓言,永坠阿鼻地狱!”一字一句的诚恳说着。   秦欢听到‘无论生老病死贫穷富贵永远对他不离不弃’时,嘴角缓缓绽放出一个如花一样的笑容,“好,我记住你说的了,什么时候来提亲?”。   本来看愣了秦欢脸上笑容的林晓晓听到提亲这个字眼时,是懵圈的,怎么提?谨慎的回答“我去找个媒人看看什么时候是吉日?”   秦欢听了这回答正中他下怀,也不想试探她了,“什么时候你……爹爹回来就什么时候去提,至于聘礼酒席什么的我这里全都有。”   这么好啊!听到这些林晓晓的第一个反应是这个而不是身为这里的女人却吃软饭的自觉,一面大力的点头一面探过身去亲了一下秦欢的脸颊“好,我爹爹那里你不用担心,他应该今天就回,我现在就回去喽”说完看着秦欢只等他点头。   从樊华馆出来之后,她用力的吸了吸有点冷的空气,看见大街上的一切人来车往她都觉得有点不真实感,会不会只是一个梦境而已,想折回去但又觉得自己多心,是啊,幸福来的太快了,确定喜欢一个人马上就可以和他成亲了,这不是梦吗?!   另一边樊华馆里面的小青最先得知公子要成亲了,忙追问着是谁,一向落落大方的公子居然不肯说,急的他只能一个个的猜,当问到是不是上次要来替公子赎身的那个赵淑华时,公子的脸上明显是阴云的,都怪自己多嘴明知道公子不喜欢她,那经常同公子来往的只有那个林记小铺里的女人喽,果然一问公子就笑了,马上叫裁缝过来量裁新衣,说是嫁衣。不一会经由小青之嘴,整个馆里的其他公子也知道了,平日关系来往的好的管事纷纷过来说好话恭喜,想讨得一点意头打赏,唯独在一个清静芳香的房间里,有人正黯然着。   “公子,我们也去东家那里道声喜吧,不然别人以为你不高兴呢”,一旁的喜儿看到公子听到这个消息后就突然很安静的样子,好像失落,难过,秦东家要成亲了,平日公子和东家甚是亲密的有什么不高兴的吗?他不懂。   香雪海房间里,一些日常用具都被焕然一新,很多的都以红色为主,容华走进来一看,秦欢正慵懒的侧躺在贵妃塌上,晶莹修长的手指轻轻握着一只圆圆的玉质夜光杯,杯里盛着琥珀色的酒,似抿非抿的品着,脸上的神情很是幸福,尽管两人相识已久但是他好像从来没有看到他平静的祥和的笑,也许这样是最好的。   过了好一会秦欢才从自己的思绪里回过神来,看到容华在一旁不知站了多久。   “怎么不提醒我一声,真是的”全然不觉自己的语气里充满了蜜。   “左右没事,我只是想来跟你道声恭喜,阿欢,是她吗”,容华打起祝福的笑容轻轻问道。   秦欢放下手里的酒杯,眼角含笑的点了点头“除了她,也许我不会再遇到谁了”。   “那么真好,成亲的日子决定了吗,”容华淡淡的问,“还没有,不过没问题的话应该在这段时日里”秦欢把握很大的回答。   “你喜欢她吗”还有最后一个问题想问。   “也许吧,阿容,比起喜欢我想占有她”,秦欢轻描淡写的说着令人石破天惊的话。   阿欢就是这样害怕失去的人,占有更深的意义是他心里面承认了她,容华怀着苦涩的想着。   秦欢看见他故作的轻松,其实很明白他也许也喜欢上了那个女人,但是爱情是不可以相让的,“阿容,如果你有喜欢的女子,今后我一定为你做主要她娶你不必顾忌名声什么的,到时樊华馆出一笔嫁妆给你,看有谁会看轻你。”在他看来女人重利好色的,只要加以引诱想要什么结果不难。   听到这容华心里有些感谢,这个好朋友其实没有忘了他,这已足够。两人又继续聊了一下成亲的各种仪式和准备,这对他们俩来说都是陌生的。   林晓晓几乎是飘着回家的,今天不打算出去摆摊了,先去菜市场逛了一圈,买了些新鲜的好菜接待回来的林父,顺便跟他说自己私自订下的婚事,看什么态度。   一辆宽敞的红木马车“得得得”的行驶在青石马路上,节奏很整齐显现出赶车人的良好技术,林父本来没租到合适的马车在焦急着,幸好同村的马金花看他一个人带了那么多东西要走,就提议载他去,开始说好了收多少钱,现在要下车了,他正掏出布口袋要付钱,马金花直接绕过他,“是这里,是吧”,直接把棉被衣物锅碗瓢盆一个劲的好几次送进去屋子里,拦也拦不住。   林晓晓听到动静走出来家门口一看,有个身强体壮的女人抱着被子往她家里走去,正想阻止看到爹爹过来了,冲过去一抱“好想你啊,爹爹”,林父正看着马金花忽然一个重物挂上来,原来是晓晓,摸摸她的头,就开口向她解释那个同行的女人是谁。   林晓晓只觉得奇怪,我又没有问爹爹那个女人是谁,爹爹居然这么紧张的向我解释,难道……有事发生,当即就在一旁询问起了,她是谁?   噢,原来是守着的儿子嫁了,刚从京城里侯府之家赎身回来的寡妇,看到爹爹一个人在向人租马车恶意坐地起价,就出手帮了爹爹,一路护送到这里来。   这么说来,这个女人挺不错的,看爹爹自从回来后眼睛看她多过自己,有点小小的吃醋呢。 作者有话要说:  很难过,只有两个评论。 很高兴,还是有人留言支持,对此,飞个吻! 这些天蠢作者的事儿特多,所以此文变成了随意更,不固定了,但是如果评论留言很多的话,我考虑马上更!哈哈,就是那么任性!   ☆、娶夫   马金花把这一切弄完了之后就想离开去住客栈,林晓晓当然不干,好不容易有个可靠的人选,当然要留下来观察观察,以吃饭为名。   今天她做了清蒸鱼,东坡肉,客家酿豆腐,炒甜心菜外加一个鸡蛋葱花汤,当菜摆上来的时候,颜色很是漂亮,瓷白的碟子上红红白白,青青黄黄的色香味俱全,以前她在家里的时候经常出去买菜做饭的,所以练就了能做几手家常菜的本领。   “马姨,坐吧,不用客气,要不是你帮我爹爹,估计我还要好几天才能看到爹爹呢”林晓晓怕客人拘谨,不擅长客套的她连忙开口。   一旁的林父更是热情“坐下吧,让这些小辈的忙,今天你也赶了一天的马车了”,看见她不自在的样子就自动的盛了一碗白米饭递给马金花。   “哎,好”她有点呐呐的应答,林父看到她那副憨厚的神情笑了,怎么也算是个有了年纪的人怎么比晓晓还害羞的样子。   装作不经意的林晓晓开口“爹爹,你还记得上次帮我们赶走无赖的那个人吗?”   “哦,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孩子啊”林父丝毫没有意识到什么不对回答道。   “爹爹,女儿喜欢他,想和他成亲,不知爹爹意下如何”,她羞涩极了一段话也问的很快,但林父还是听清了。   “那晓晓,他是自由身吗?”林父看着女儿羞红的脸色不忍的问。   啊,这个啊,她没想到。   咽了一下口水,真切的回答“这个忘了想了,不过我会去问一下的”,顿了一下又说“爹爹,如果他是自由身呢,我娶他好不好?”其实这不是问话,因为她已经打定注意无论如何都要娶那个人了,哪怕前面困难重重。   林父看着林晓晓认真执着的神态,也知道这个女儿其实是很倔的,既然她想娶夫郎了,他自然乐见其成,哪怕她想娶的那个人是曾落入风尘里。   马金花看见林父默默不语的样子大概也猜出了些什么,仗义开口道“要是娶亲有什么困难,尽管来找我,我总算还有一点资财。”   “这话怎么说的,车途费还没给你呢”,林父听了轻轻皱了眉,他并不喜欢对别人有所亏欠。   马金花看着他风华尚美的脸庞,露出温柔的一笑“没事,反正我也花不了这么多钱。”   而陷入了思考里的林晓晓满脑子想的是,她的全部家财加上来到京城后赚到的银子不过才一百五十两,这样子只够结婚,还没够到提秦欢赎身,难道真的要砸锅卖铁了吗,这是个很严重的问题。   今天晚上为了迎接爹爹的回来,她也没有去出摊,此时天色才是刚刚入夜一家人已经吃完饭了,在林父的挽留下,马金花先暂时住在这里。而正在房间里走来走去的某人正苦恼着,怎么挣大钱,相信这也是困扰现代古代无数无产阶级青年的问题。   忽然一颗石子向橘黄油灯的糊纱格子窗口扔了过来,林晓晓警觉的迅速转过头:谁?   只见窗口那里有个黑乎乎的人影,似乎在叫“林姑娘,林姑娘”。   她谨慎的去打开窗,原来是小青,低声问道“有什么事吗?”   “公子托我来带封信给你,也叫我问你一声令尊意见如何?”小青本来想敲门进入的,但平常这个时候人家也睡了,他刚好看见上次来过这里的林姑娘的房间里还亮着灯,于是用石子敲一下看看,没想到这么顺利。   林晓晓接过这封带着花香的信笺,心潮澎湃,打开一看是一张已经撕碎了的秦欢的人身契——看到这个,她真想跳起来了,最大的困难已经解决了。   还有什么问题吗?都没有了。她笑的合不拢嘴“小青,麻烦回去告知公子,就说我这里一切都好,只要等待媒郎上门提亲即可。”   小青听到这个话也很为公子高兴,接话道“那么就这样说定了,我们公子等着你”。说完凭借灵活的身手翻过矮墙回去了。   脸上画着浓浓的喜庆胭脂妆的媒郎扭着小蛮腰来到了樊华馆这里,一进门经管事拦阻说明来意之后才进香雪海房间,一看见屋子里的摆设就连一般的大户人家也用不起,就忙开口“大喜啊,大喜!公子,小姓罗大家都管我罗月郎,今个啊我是代表住在行丝坊陈兴小街的马家小姐来提亲的,你看她年貌正当一点小生意也是做的有声有色,现下里正缺个夫郎,她委托小人来提亲,你看你意下如何?”   此时的秦欢穿着一身软丝掐银的对襟粉色长袍,随意的靠坐着,手里正拿着一本小书有一页没一页的看着,听闻这话恬静的脸上露出一个颇深的笑容。   “她怎么说?”秦欢自信的开口道。   罗月郎听了之后就知道两个人已经通上了暗话,他这次的媒人钱十拿九稳了,“林姑娘说要我把这个拿给你看就可以了”,说完把一个铜皮包角的红匣子放在桌面上。   秦欢闲闲的放下小书,貌似不甚在乎的打开铜扣,只见黄色的锦缎之上一个透明的像水晶一样的拳头大小的球状物体,里面有两个小孩在玩堆雪人,有一间矮矮的红屋子,门口那里还有两棵绿色的小树,最神奇的是里面像一个封闭的空间居然在下着雪,美极了,尽管秦欢平日里见多识广,有什么奇珍异器海外奇物没有见过但还是被吓了一跳,旁边还有一封桃粉色的信笺。   “最珍贵的东西,致最爱的你”,落款——林晓晓。   原来不是只有他一个人在勉强,原来这就是那天他问她没有家财万贯的回答,秦欢快笑出眼泪来了,小青在一旁看着,想公子这是在着了什么魔。   林晓晓很紧张的在等媒郎的回复,虽然这件事十有八九成,可是她怕他不满意,说来也好笑,那个很漂亮的玻璃球是出车祸那天,她从图书馆出来突然想起明天有位同学生日,按道理被邀请了去参加生日宴会,没礼物去白吃白喝很奇怪,虽然只在隔壁宿舍搞个麻辣火锅,大家在一起吃吃喝喝的。从礼品店买了个力所能及的,是女生都会喜欢的雪景玻璃球,就去打包叉烧饭了,然后遇见他倒霉的穿越而来,她以为自己只是魂穿,可是在马家村一块荒芜的草地上她发现了这个闪闪发亮的小东西,当时的第一想法是卖了它发一笔大财,可终究舍不得,也正是幸好舍不得,否则她都不知道该拿什么作聘礼。   “成了,成了”还没见到人声音就已经飘进了门口,罗月郎高声的喊“秦郎君还拜托我赶紧挑个好日子呢,恭喜了,万福啊,林娘子”,今天他也得了不少赏钱,笑的见牙不见口的小跑到林晓晓面前道喜。   “真的啊!”林晓晓完全相信了媒郎的夸大之词,秦欢是答应了没错,可没表露他很着急,“那他收到礼物后怎么说?”   “秦郎君啊,哎哟,都高兴坏了,说他等着呢"罗月郎眉飞色舞的说。   这是她第一次表白成功,也是第一次被人期待着爱着,这感觉就像要飞了。打赏完了媒郎,林晓晓一个人对着无比可爱的天空,自顾自乐的笑着,连林父进来喊她去吃饭也没察觉。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gloria成为了我的第一个小萌物,也谢谢她的支持评论!昨天蠢作者发现居然有一张霸王票,在想这是什么?看了看晋江规则才知道,啊啊啊~~内心小小的得意了一下,这章是献给这位可爱的小萌物的,请不要大意的关注我吧!笑   ☆、姿态   为了努力的挣更多钱,好给喜欢的人一个风光体面的婚礼,林晓晓这些时日打算一心弄好林记小铺里的串串香,力图做的更多卖的更多,一大早不需要林父的叫起声就自动自觉的弹起床了,拉着板车去东门的菜市场里进货。回来之后也一个人热火朝天的熬汤子弄酱料,在炉火灶台里没有一刻是停的,好不容易谢了一会吃了晚饭又马上去出摊,看的林父只摇头,这孩子以前最喜欢的就是偷偷小懒。   现在天色黑的越快了,天气已经是季秋,晚上院子墙角的虫鸣声越发单调,草叶上的白霜越发浓郁。现在是太阳在柳树的时分,风已经起了,林晓晓看到林父也要随她一起出摊,忙出声阻止“爹爹,这里有我就够了,待会天冷要是冻着了你身子骨不好”。   “你这傻女儿,爹爹都看你忙活一天了,你还来担心我”,林父正嗔怒的把一件厚的袄子给林晓晓披上,她出了那么多汗,身上只着了一件长衫。   “这不是看爹爹你人比花娇需要呵护吗,女儿不疼你谁疼你,难道爹爹已经有其他的人选了吗”林晓晓意有所指的揶揄道,在亲近的人面前她一向是没皮没脸的。   “就知道开爹爹玩笑,你要真的念着明年就抱孙女来,爹这才是高兴”林父不甘示弱的温柔的回话,之间林晓晓吐了吐舌头转过脸去,不敢搭话了。   刚开始把东西一一弄好,熟悉又好闻的香味才在冒泡的锅上煮着,林晓晓把不容易煮烂的肉先煮上到时随买随上,林父则是在一旁穿好要买的丸子菜菇。   两人其乐融融的,并没有注意到秦欢的到来。他一早就在窗里看见林晓晓和林父了,不知怎么的他有点紧张,居然有点怯了,真是好笑,他可是谁都不怕的,在左挑右选下问了好几遍小青的意见,他换了一身简单素雅的淡蓝色绣花襦裙。   “晓晓”秦欢淡淡媚笑走到林晓晓那里,“阿欢啊,怎么来了赶紧坐”一边示意着,一边在围巾搓搓手上的油腻。“爹爹,这就是我跟你提到的秦欢也是喜欢的人”林晓晓不好意思的把秦欢正式介绍给林父。   林父打量了一下秦欢,果然美貌动人难怪晓儿紧张成那样。与此同时秦欢也在打量林父,穿着朴素的青衫小服,姿态磊磊大方一点都不像是小地方里出来的人,面容虽可见眼角的细纹但依旧不失一种成熟的俊雅风姿,说是打量很快的露出一个大家公子的标准笑容向林父道了个万福。   “秦公子吗”林父温柔的开口。   “不敢当,大人可称秦某小名阿欢就是了”秦欢谦恭的立在一旁低眉含笑的说,要是小青在这里肯定会惊呼公子怎么会那么温顺的姿态。   “以后你是要跟晓晓过日子的人也不用那么客气了,我这个当爹的啊只要看见你们两个和和美美的就可以了,阿欢”林父像聊家常一样轻松的抹开空气里的试探。   听到‘阿欢’这个小名出自林晓晓的父亲之口,让他一下子想起了自己的父亲也是那么温柔和煦的叫他,不仅有一丝恍然像是梦,很快的回过神来“请爹爹放心,我一定会好好照顾晓晓和伺奉翁婆”嘴角笑意春然,像白色丝绢上刺绣的黄色嫩柳。   听到这话,林父满意的看着秦欢,这是个玲珑八面心会处事的儿郎,如果是跟晓晓这个憨厚的性格应该不会让她被人欺负了去,随意的笑说“赶快生个大胖女儿就是对我最好的伺奉了”。   林晓晓看到爹爹这样子调笑秦欢也跟着低头脸红,秦欢则是一副四平八稳的姿态“是,谨遵爹爹教诲”,仿佛这是一件正事不是一个笑话,贤惠的神情让在一旁吃串串香的人都看呆了,这是那个樊华馆的花魁红玉公子吗,居然要成亲了,个个都在议论纷纷。   秦欢并不在意这些难听的话,左手从袖子里拿出一份小小的长方形的盒子“这是拜见爹爹的见礼,还请笑纳!”说完双手封上。   那胭脂色的镂纹盒子衬得秦欢的手修长秀美,皓白无加,林父轻轻接过去打开铜扣,在朱锦丝缎子里面是略微发黄的一只野人参,形状饱满,管须整齐。   “我们以后就是一家人了,何须客气”林父更加赞叹的看着秦欢不卑不亢却令人十分舒服如春风拂面的姿态。   “这是应该的,爹爹平日里过多操劳,小婿自当孝敬”秦欢抬眼看着林父像普通儿郎向爹亲过节拜见寒暄一样。   林父更加慈爱的笑了,对着林晓晓说“以后你们两个要齐心协力,百年好合!”   尽管婚期就定在后天了,按道理一般成亲的都不宜在婚前见面,但她就是按捺不住,想要去看他一眼,来到樊华馆的门口某人还是有点徘徊,最后还是一咬牙进去找管事通报见秦欢。   此时香雪海房间内,八宝簪,璎珞钗,银摇步,金发环散落在古香古色的梳妆台上,秦欢穿着量身订造的凤冠霞帔,像只火红的凤凰在弥漫淡淡暖香的房间里招摇。在一旁的小青,香杏还有容华在秦欢的嫁衣发型上都弄了好久,才得出最好的。   秦欢在硕大的铜镜上照了又照,方觉满意,不一会洪管事过来作揖后“大家,外面林姑娘求见”,晓晓来了,秦欢听到这个心里有丝丝的蜜在蔓延,“你先请林姑娘在厅子里等等,说我一会过来”他不想先让她看见自己的喜服造型,在一旁的容华看到秦欢像变了个人似的想马上见她又矜持的模样,真是好生羡慕。   在小青香杏的帮助下快快的换回了平常的衣着,才让人请等候了有一盏茶的林姑娘进来。   林晓晓熟悉的来到香雪海之后,看见秦欢脸上的胭脂红红的,很可爱还没出声就已经笑了,秦欢随意坐在贵妃榻上搂着雪白的小银狐并不怎么迎接,听到她的笑声轻轻的瞪一眼“嗯,笑什么”那轻微上翘的声音魅惑极了。   “笑我家夫郎好好看”她也随口的夸道,顺便坐在椅子上眼神温柔的看着他。   “谁是你夫郎要嫁个这么笨的妻主”秦欢继续诱惑的姿态调笑道,手轻轻的抚摸着银狐柔软的毛发“怎么今天要见我啦”。   “想你,很想你”林晓晓老实认真的开口,脸上的笑意舒缓下来。   听了这个回答,他仿佛不稀罕的说“昨天晚上不是才在一起吃了个饭吗”,也是在昨天约好这两天就不见面了,直到婚礼举行。   “是啊,但我心里很高兴就想来见你”林晓晓笑的见牙不见脸,她也不知道他为何对自己有那么大的魅力,但是跟他在一起被他牵引着就是很甜蜜。   秦欢轻轻的啐了一声“傻瓜”,换了个姿势斜斜躺着,“我渴了”,听到这声吩咐她马上倒了杯茶递过去,他也不接软软的开口“喂我喝”,她顺从的坐到塌边举手喂到秦欢花瓣似的鲜艳柔软的唇边,只是秦欢喝了一小口后就坐起来按着林晓晓的脖子,把茶的香气度了过去。她快懵了一下子不知所措,这是她的初吻,秦欢温柔的尝了尝她的津液,接着把粉红的小舌伸进去搅拌她唇齿兴风作浪,慢慢回过味来的林晓晓也开始试着回吻,但不是太笨拙就是太用力,弄得秦欢轻声呲笑,更加用力的压住她的头主导这场亲吻,直到两个人都呼吸不过来才各自放开,空气相互喘息的声音暧昧动人,秦欢最先恢复过来,也不说话斜歪着头,秀发漫长致腰臀身躯曲线优美,本来就艳丽的唇染上一层水色后更加红润鲜妍,衬着露出的雪肤花貌就像一只醉酒吃饱了的万年狐狸。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这一章蛮有意思的,下一章就是成亲了,有兴趣的同学可以留言评论支持蠢作者,要是呼声有七八个的话,明天就更哦!没有的话其实我也更,此文不会坑!   ☆、成亲   “快来看喽,有新郎子要出嫁了”一个打满补丁的乞丐甲远远看见一条红色的队伍在缓慢蠕动着,并且还听到洒铜钱的声音,赶紧叫了了起来。   “这是谁家结亲啊,这么热闹”大婶乙本来在卖着菜的被这么一搅和都没人看她的菜了。   “听说是樊华馆的头牌红玉公子找到人家了,要出嫁呢”,大叔丙羡慕又想起自己家小儿子还没嫁人叹气的说“好像是做正夫”。   从樊华馆到林晓晓的家里,一路上吹吹打打的喇叭声还有避道声让几里的路走了足足有半天,一顶红色的八人大轿红绸飘飘,还有随处洒落的喜糖银钱,长达几十米的送亲队伍让见惯了京城嫁娶的也看着大气派。   林晓晓穿着红色的凤凰礼服,像古代男人穿的袍子一样不过衣服和成亲的一切吉祥图案在这里都是凤凰锦纹,从一大早,不应该是这两天开始她就一直脚不沾地的采购成亲要用的一切,把婚房和屋子弄得漂漂亮亮的红色的贴纸还有布锻在窗下檐角随处招摇,仿佛活的一样希望某人会喜欢。至于宴请亲朋好友她打算到时带秦欢回去马山村再补办一个,现在只好请些左邻右舍还有平时相熟的顾客也来凑个热闹,一时间加上秦欢那边的公子和管事,院子里面摆了七八桌酒席还不够,只好在门口那里也摆上了两三台。   陪着林晓晓一起等待的还有马明明,她接到林晓晓邀请帖的时候都看了又看,好确认名字对不对,居然这么轻易的找到夫郎了,还说是美如天仙的,这怎么能不叫她嫉妒,她也好想要一个知心美人红袖添香,呜呜。   “来啦,来啦!”新郎子来啦,人群里不知谁喊了一声,大家都翘颈以待,一时间空气里传来了跟着花轿跑的小孩子的唱歌声还有新郎子好不好看的讨论声,过了一会林父看大家都坐得差不多了,也开始着急起来,怎么队伍还没来正想叫人去看看,突然隐隐约约的传来啦滴滴答答此起彼伏的唢呐声和震天响的鞭炮声,一时间放下心来,看着女儿今天神清气足笑容怎么也合不上嘴的样子,他觉得为了今天过去所有的一切都是好的已经够让人满意了。   林晓晓看见爹爹红了眼角走过去拍拍肩膀“爹爹,放心女儿有了夫郎也不会忘了爹的”   “你说什么呢,这孩子真是的,我这是高兴呢”   “是是是,以后还会更高兴的,爹爹”   “好了,快去站着”   “遵命”,林晓晓卖萌的做了个鬼脸的又心跳不能控制自己的在门口等待,一方面想要镇定自己不要慌,但是还是手指在微微的颤抖,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结婚,在这个穿越而来的世界里总觉得少了那么点真实感,可是她能感觉到自己血液中的爱在紧紧的拥抱着现在她所爱的人。   听着那声音越来越近,终于一抹红色的喜轿出现,她紧张的盯着,一旁的喜郎拨开了朱红的帘子,一个高挑的身影拿着一个红色的果子坐在喜轿里,盖着凤凰双舞的头盖,整个人静静的就有一种姿态的美好,想脱俗而美的兰花。   “新娘子还愣着干嘛还不过去牵新郎,莫不是看呆了”喜郎嘻嘻哈哈的打趣道。“哦”了一声林晓晓才想起来自己要干嘛,在铺了红色毯子的条道上走过来执起一方的同心结带,其实她更想牵的是他的手。秦欢感觉所有人的目光都在注视着他,可他看不见只是由她带领着进入喜堂,笑容漾起像春日里的湖水映花,这一刻他早已想了很久,现在发生就好像做梦一样。   “一拜天地”身旁的傧相高声喝道,两人齐涮涮的向堂子外的天空跪拜。   “二拜高堂”秦欢没有家人只能拜林晓晓的高堂了,正好在母上的位置还有空缺,一般都会用村子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或者主婚人来坐,为了圆满林晓晓拉着马金花来做了个主婚人,此时马金花正扭捏的坐在林父旁边,看着底下的小儿郎们成亲,她也有种好像女儿娶夫郎的感觉,内心油然而生自豪感。   “夫妻对拜”等一下,外面传来了一声大喝,正在观礼的一众人都停止了窃窃私语声,这是什么情况?   “秦公子,你当真要嫁予一个市井小贩”赵淑华风尘仆仆面有倦色的大跨步走了过来,看着眼前娶走她心爱男人的林晓晓,不过是一个其貌不扬毫无诗书礼法教养的下等人,她因朝廷派遣出差没知道他要成亲的消息,等到身边的侍从送到消息来她立刻马不停蹄的赶了过来,幸好在这一刻还来得及。   秦欢听到这个声音还有这个女人这么说林晓晓,心里就有把火“她是我此生良人,还请赵小姐莫干扰,要是讨杯喜酒喝的话请上座,要是有其他事的话,我与赵小姐并无什么交情”冷冷的嗓音镇住了大家的小心思,都以为是小情人追来了,林晓晓也叹了口气放下心来,她怕他心里住着别人。   “我喜欢你还来得及吗”赵淑华苍白着脸,自从那次说要给秦欢赎身不成她就想着法子讨好他,京城最好的胭脂斋的梨花□□百银难求一两,她写上自己的心意托人送过去,他也收了,可是只是轻轻的一句谢谢。致美楼最出名的鲍鱼酥,连达官贵人都需要预定的的点心她也为他买了来亲自送过去,可他只是笑笑收下后转身打发给下人了,如果不是她躲在一侧怎会发现这个男子笑容如花,心思却如针,很轻很细却扎的人疼,有一段时间她全心全意埋首公务中,可是夜深人静的时候就像中毒一样,她会想起他,想起曾经温柔似水的他,想起现在故作坚强的他,想起有毒的却美丽无比的他,这样的自己真的无可救药,可是却甘愿沉沦,只有他给她一个机会,她一辈子呵护他。   “今天是秦某的大喜之日,赵小姐可以请回了”没有正面回答可是却明明白白的告诉了她答案,多么残忍多么冷酷,在一旁的吃瓜群众津津有味的看着这一幕。   林晓晓看见她双目无神的一个人走了出去,悄悄的伸手握住秦欢的手按了一下,秦欢了然回握住轻轻从红盖头飘出一句话“有空再告诉你”。   看着闹事的走了,大家的目光又回到地上跪着的这对妻郎身上,傧相继续“夫妻对拜”,两个人默契的相互转过半边身,低首恰好距离刚刚好在一线之间没碰着。   林父欣慰的看着,马明明忙着找新郎子那边的人看看有谁可以勾搭的,咦,那边有个挺漂亮的还红着眼,等礼成之后走过去聊聊。   容华真的为秦欢感到高兴,也真的放下心里那一点点不舍,希望他两人能长长久久美美满满。   “礼毕,送入洞房”听到这句他走过去扶着秦欢向婚房里走去。   观礼完毕,该干嘛的大家都去吃吃喝喝了,桌上的菜有鸡有鸭酒肯定少不了一时间宾客皆欢,林晓晓和着马明明还有林父马金花一起去给每一桌敬酒,来来往往的都是些祝福话却百听不厌“大喜啊大喜,林老板”,“哪里大家同喜”林晓晓笑的脸都僵硬了,“来来来,干了这杯酒,今天晚上不醉不归”邻居的张大娘豪爽的说道。   “哎哟,你想灌醉新娘子哦,什么企图”隔壁了李大姐酸酸的回答,众人皆是一笑。林晓晓本来想着敬完酒赶紧回去陪秦欢的,可是她低估了娶亲这种人生大事群众要看热闹的胡搅蛮缠的力量,此时她不仅脱不了身,还被灌了不少酒,幸好她事先吃了几颗醒酒丸,而马明明就没那么幸运了,本来还打算泡美男的她,此时醉的口齿不清东倒西歪了。   等到众人去闹洞房后,她一个人倚在墙角边吐,迷迷糊糊中看见刚刚属意的小美人在跑就追过去了。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晚上和闺蜜聊天说起前段时间相亲了一个离家里近的男的,当时见面之后回去想了一下,我有好感可是人家不鸟我了,因为那天去相亲父母跟了去不止,我还带了一个蜜友去,结果感觉桌上都是蠢作者爸妈跟人家叔婶在聊,我就静静的也不和那个男的主动聊,第一次见面蠢作者就已经暴露出我怂很怂的本性了,蠢作者爸妈也‘神助攻’过后人家托话给我妈,说我这个人很木,还没定性就是我那里家乡话长大的意思!本来我只是懊悔遗憾一下的,可是和闺蜜出去喝茶的时候,聊起这个男的也认识,说他人很不错,很有孝心和责任感的,是你的条件不够人家好,还挑三拣四的样子,总之你错过一个大宝了!蠢作者的确没看清楚形势,不知道人不能作,特别是不了解你的人,真的很痛心回想起那晚自己的糟糕不得体的表现!居然失眠了,我怎么就那么……真是不作不死!好啦,吐槽完毕,心里舒服了一下,谢谢观看!   ☆、洞房   从外面脱身而来的林晓晓进入婚房后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就被挤门而来的一群死活闹着要看新郎子闹洞房的冲进来了。   先是闹着要林晓晓揭开红盖头,在万分期待之下用铜杆子轻轻的揭开了,肤如凝脂,芳泽无加,明眸扇睐,天然姿色,一瞬间大家都屏住了气,只看见美人露出一个温温软软的笑,那样的美不胜收,她也看呆了,她本以为古代人的化妆会是浓妆艳抹形的,没想到化了点淡淡的红胭脂在眼角,轻扫蛾眉,唇色自鲜,眉中心贴了个金色花钿,高贵又喜庆。   “来,新郎子这么美,新娘亲亲新郎”刘婶子起哄道“快,让大家看看”。   没有一点犹豫林晓晓低下身子向坐着的秦欢一下子亲过去,很快的又放开了,“哎哟不过瘾啊,依我看要这样子才行”刘婶子把铜杆子拿起来穿了根绳子再绑上一颗小小的新鲜枣子,“新娘子要这样亲才行”说完大家一片起哄声,林晓晓看着秦欢征求他的意见,见他清清淡淡不置可否的样子,也坐在了喜床上咬住那颗红色的枣子递过去给他,秦欢微张唇瓣咬了一口,看见平时那么大胆调戏她的某人现在规规矩矩的样子,林晓晓就想也调戏一下他,所以她没松开口而是就着红枣吻了过去,把小小的红枣在他带着香气的嘴里来回推搡着转动着,秦欢睫毛颤动惊讶了一下坦然配合着,林晓晓更加的用唇去包裹住他柔软馥香的唇,用舌头挑弄着嘬饮着,像个如饥似渴的旅人,其实她并无多少经验只是凭感觉而动,秦欢也未必吻的很舒服只是是喜欢的人再生涩的技巧也觉甜美。   吻得动情起来,秦欢用力搂住了林晓晓的腰背,而林晓晓也回抱住他的头发两人交缠的嘴里发出“啧啧”的声音,把一些来看热闹的人给惊住了,那里有见过那么大胆的新娘新郎,本以为两个年轻人会扭捏害羞的,没想到说吻就吻了起来,而现在还不停止,弄得大家尴尬不已不知道该出去留时间给这小两口还是继续闹,她还想看新郎子给新娘子脱衣或者新娘子和新郎子互相脱,这种让人想想就激动的戏码的,没想到……林晓晓本来就是个现代人见多了情侣当街亲吻的更何况只是在自己房间里合法的吻自己的夫郎,秦欢自是不必说他其实喜欢更刺激的只是不会展现在人前,现在林晓晓主动的透过肢体表达着自己的感情给他,怎能不接住呢。   直到呼吸不了,两人相视一笑停下似乎已经黏在一起的唇,还有根银丝牵连在林晓晓的嘴角,那么的诱色可餐,而闹洞房的那群人见着没意思也退下了,房间里顿时空旷起来,只剩两个人的浓情蜜意在胶着。   “饿吗,我去外面端点东西给你吃”林晓晓柔情似水的看着秦欢歪倒在床边的姿影说着。   “还好吧,你去端点过来”尾音翘翘的就像他的睫毛无端魅惑人。   林晓晓端了一些煎饺子,猪肉粥还有几碟小菜过来,这是她一早就准备好的了,秦欢应该比她更累在花轿里颠簸了半天不宜吃过于油腻的东西。   “一起吃”他挑了挑眉,却不走过来。看样子是要某人亲自到床边喂给他。   林晓晓只好在床边支起了一个小小的案几把桌上的几样菜拿过来,宠溺的看着懒懒的美人,用小勺子舀了一勺还散发着热气的肉粥轻轻递过去。   “你先试试好不好吃”娇笑的避开,秦欢身子像无骨头一样倚在床柱子上。   林晓晓认真吃了一口“很好,里面我还加了一点药材吃了补身体”再次举着小勺子喂给秦欢,“口味还可以吗”。   一碗小小的粥加配菜很快就在两人你一口我一口中吃完了,一时间房间里只剩下红色的烛影,红色的贴纸,还有红色的床上某个艳红的美人。   看了看秦欢仍然没有起来的意思,林晓晓此时也不知该做什么“我去打盆水来给你洗脚吧”说完脸红心跳的出去了,秦欢斜睨着眼柔柔的看她狼狈的身影,媚媚的笑了起来。   木盆里的热水被勾兑的刚刚好,林晓晓坐在小板凳上褪去秦欢脚上的鞋子布袜,露出一双珍珠玉白的脚掌,一列整齐的脚指甲像粉色的贝壳散发淡淡的光泽,秦欢居高临下的看着林晓晓替他按摩脚掌用毛巾热敷,然后把脚放进她的怀里认真用毛巾擦拭干净,眼里闪烁着柔情。   林晓晓感觉水快凉了就低头抱着木盆出去倒水,回来一看整个人都傻掉了,他……他居然。   一身红色的嫁衣已经悄悄的松掉了腰带,而头上的凤冠珠翠也摘了下来,此时的秦欢单手支头,衣裳微露露出雪白的锁骨和若隐若现的的两个小红果,长长的乌黑的发随意的落在大红床榻上,像花铺散偶有几丝粘在他精致艳丽的脸上,是那样的美,他好整以暇的慵懒的眼神丢了个媚眼“怎么还不过来吗?”   忐忑的心情,犹豫的心情都抵不上今天想亲吻他,爱他,那种只要一想到就会血液里无法自持的心动,带着从未有过的期待和羞涩,林晓晓一步一步的挪到了床上,轻轻坐下来“那我们就寝吧”。   秦欢妖娆的一笑,看着她发红的脸颊低下的头真像一个小儿郎,遂直接一搂林晓晓的纤腰抱推倒在床上“晓儿,我们来玩个游戏吧”他不想叫她妻主因为他想成为她的主宰。   “什么游戏?”林晓晓结结巴巴的说,眼睛一直不敢看他。   “我们玩猜拳,你输了就帮我松衣,我输了就亲你一口,怎么样?”秦欢倏然靠过来在她耳边低低的轻声诱惑道。   “怎么玩?”她抬头飞快看他一眼亮闪闪的又收回。   “我出剪刀,晓儿你出什么?”秦欢极畅快的笑着问她,手指抚摸上她的衣领好像在苦恼着怎么脱下来。   “我……我”林晓晓听到这个不是最简单的石头剪刀布吗,可是可以这样玩吗,“我出布”弱弱的回答,完全没有刚才在闹洞房之下吻新郎子的气势。   秦欢不说话等着她动手,有点粗糙的小手触摸上极柔软的衣料,林晓晓深呼吸一下把外衣除了,在深红的嫁衣下是朱红鲜艳的的绸缎中衣正柔软的包裹着秦欢的冰肌玉骨,那无遮掩的流畅线条让人遐想联翩。   “我出剪刀”秦欢继续不变的轻轻抛出沙哑的魅惑的声音。   “我出石头”林晓晓说着飞快的亲了他一下,秦欢了然的笑笑,看来今天晚上要是不用点力的话,他的这个娘子是很难开始的,“我出剪刀和布”最后的一个尾音拉的极长。   如果是这样的话,林晓晓拼了,一把搂住秦欢吻过去同时去拉开他的衣裳,想无尾熊一样缠着他手脚并用,胡乱亲着,先是额头眼睛如雪的鼻翼鲜红水润的唇,接着用手抚摸过去那胸前的肌肤极为细腻滑软,秦欢则躺着忍由她生涩的动作,感受着身前的这只小禽兽笨拙而狂热的吻,她先是轻轻的亲到了唇边则啧啧的嗫饮,仿佛是花蜜一样,接着来到颈脖像是特别偏爱一般力道偏大的去啃吻,力图在敏感白皙的肌肤上留下草莓,证明她来过,脖子湿哒哒的可是这种感受却令秦欢喜欢,有点干的舌头来到两个小红果旁边则开始了要咬啮,这里的肌肤更光滑散发出甜甜的花香味,就像一个回到母亲怀里的婴儿一样,一直咬着那红红的果实不放还用牙齿磨了磨,弄得秦欢忍不住像猫一样叫了起来,时长时短,像是不耐烦又渴望的声音彻底让林晓晓的激情燃烧了起来,换过一边继续啃咬着摧残着还没沾上水晶液体的红果。当手继续往下的时候,秦欢拉住了她的手,“现在该我了,晓儿”说完腰身一扭,翻过去压住林晓晓迅速扯开她的腰带,很快就熟练的把这只还没回过神来的童子鸡剥个精光,满意的抚摸了一下那起伏的心跳声所在地,带着充满侵略性的眼神直直的看着她,身体里蓄力待发的压了下来,“我开始了哦,晓晓”。过程非常非常的精准到位,时而像狂风暴雨般富有激情,时而温风细语款款温情,时而像彩蝶流连花丛,翩翩飞舞戏弄。除了一开始林晓晓轻呼一声痛,她就只剩下没停过的娇喘细语声,像一尾被弄上岸边的鱼,而秦欢就是她的海水,她不断的需求着他,被他摆弄一连换了好几个姿势。   夜已三更,房间里面的人影声息渐渐落了下来,变成微不可闻的“嗯,睡吧”,床上的红嫁衣中单亵衣有的落在了地上,不知是谁的,两条白色的小鱼相互依偎着睡在了一起像并颈交眠的鸳鸯,只等待新的一天太阳升起,从此以后他是她的夫郎,唯一的女尊国的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  哎,这个文可以说算是写完了,但是我最初的想法是这文继续种田下去写林晓晓和秦欢的婚后文,以便更好的展现男主的设定的性格,但是蠢作者是一个新手也许并不适合写小说因为会觉得琐碎,是一个能看不能写的人,这个三分钟热度,过后凉了就没激情,特别是居然没什么人气,蠢作者发现如果真的喜欢写言情小说就应该先写好再贴上了,边写边贴最大的痛苦是无时无刻不在哀鸿怎么没收藏没评论,这样子对作者而言简直就是每一天的心情写照,昨天去看了晋江最新的女尊文,发现有的人只更了几章就轻松拿下十几个收藏评论,有的都更了三十章了,依然十几个,最佩服的是她坚持写了下去,最难过的是,很多人都喜欢霸王作者,只看不留言,包括蠢作者本人,现在自己写文才知道是不好的,支持就来一下留言互动没什么!有时候会嫉妒怎么人家写得那么多人看,自己有很多很喜欢的梗男主女主的设定,可是要想写起来铺垫太多,文笔太幼稚还有知识面不够,这个怎么写?沮丧,更难过的是你会花很多时间但是写出来自己都不满意,所以能在晋江经常写文的,都是好样的!了不起啊 蠢作者关于书名的设定和究竟是男生子还是女生子,这有没有人可以想到?! 小说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 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